我的房客她有憂鬱症被鄰居歧視

這招太猛了
真愛無價
天下無敵
世界大同

白色聖誕樹 wrote:
事情一開始:我是房東...(恕刪)


歧視精神疾病、同性戀,仗勢欺人的人,才是該看醫生的人,樓主加油!
樓主您好有愛心喔
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看完文章真的覺得樓主心地太善良了,好心一定會有好報的,樓主加油!!
找協會協助, 他們會給你一切法律上或者其他協助
這樣你可以幫的到你房客,又可以發揮你的愛心

網路就這樣,表面上看似正義魔人
其實私底下都自私自利的很
白色聖誕樹 wrote:
事情一開始:我是房東...(恕刪)


這個就是集合式住宅的問題! 但是請樓主自已想想,若是今天真的出事了,你要如何和你的鄰居們交待呢?

網上正義魔人很多,嘴砲的人更多啦! 只是出事了,這一些人說什麼和你有何關係呢?

這年頭說很容易的啦!如何做才是困難的! 若是你有能力可以擔保她們,就做他們的避謢所吧,若無能力還是和房客好好談一談吧!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黃色螢光筆 wrote:
精神衛生法22條:
病人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對病情穩定者,
不得以曾罹患精神疾病為由,拒絕就學、應考、僱用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
遇。...(恕刪)

最好再加上這一段:

第 55 條
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九條第三項、第三十
四條第一項、第三十八條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
罰鍰


若里長、管委會,真的敢白紙黑字寫出來,剛好就是證據,價值3~15萬元罰單。

---

不過,憂鬱症患者自殺率很高,不管別人是否反對,房子還是自己的,得注意點。
大多房東是在約滿後就不續約,但不應該在合約期內,以這種理由趕人。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激到她難保不會有同歸於盡的想法
再多溝通吧
這種自掃門前雪的想法
如果整棟樓被人縱火我也不意外
自私的健康人,那天你生病別人叫你去流浪,

你作何感想?
那些吼叫的住戶說不定去鑑定一下,都有或多或少精神問題(現代人),到時候看是誰要搬家
陷入蘋果電腦的黑洞 ~ ibook 1.2G -> iMac G5 2G ->Macbook pro 1.83G -> iMac C2D 24"(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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