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報即拆是騙人的吧!我家隔壁也是陽台外推,施工中我就打1999檢舉了。一個月後台中市都發局發一張勒令停建。隔壁惡鄰不鳥都發局繼續蓋違建!蓋好之後,小弟又打一通1999去檢舉。20天後~都發局判定是違建!"限期由101/6/4~101/7/4"屋主要自行拆除。結果到現在10/30了陽台外推違建還是好好在那....後來小弟了解,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拆了因為屋主是"台中市政府的員工"
事實上鄰居前年舉報過頂樓新增違建還把公文給我看過台北市建管處已經確認為違建,現在快兩年了,完全沒有看到拆除的動作一片大大凸出建物周圍一公尺的鐵皮屋頂還好好的在那還是懷念土城王當時的拆除效率A340 wrote:大家都加蓋就好啦!現在是沒政府了嗎?-----加蓋就是違法,政府有在管的(尤其台北市.新北市)民國101年起施工中或新完工之違章建築案件以及未核准之樹立及招牌廣告,即報即拆樓主請連結下方線上申報系統填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