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在公共空間放私人物品的人是不是都很自私?

GT_whatdoumean wrote:
現在走道是不能放任何...(恕刪)
檢舉怎麼可能不知道是誰檢舉的?
贈你一句

有時候矛盾的問題解決不了

就要想辦法激化矛盾 才會是解套方式
要亂 在自戶內怎亂 沒礙著人即沒關係。
但若公共區域未注意保持整潔
日久將每況愈下 環境越來越糟
就掉房價了
購物0利率分3期結帳後沒多久信用卡銀行就來電詢問是否需借信貸。吾僅..能分期支付甭再猶豫即速速入手~
Dorus
很多住戶不認為這個與房價有關,就希望梯間空間全部為自己所用。
Dorus wrote:
謝謝各位建議,我弟已...(恕刪)

請問你是向哪個單位檢舉,他們會直接來嗎?還是又通知管委會自己處理?
如果來了,管理員不開門怎麼辦?我們這裡是管委自己應該都有放。
kevin2001 wrote:
請問你是向哪個單位檢...(恕刪)


跟消防局檢舉,可以寫私人物品影響消防通道,如果管理員不開門可以在內容要求警察陪同。
kevin2001 wrote:
向哪個單位檢舉
跟大家報告後續,消防局來檢查過後幾天現在那些擺雜物的住戶全部又把東西都擺回去了,請問還有解法嗎?因為消防隊只勸導不開罰。
kevin2001
誇張,台灣人的素質真的差。
Dorus wrote:
跟大家報告後續,消防...(恕刪)


一樣再報一次 sop ,

消防局第一次 第二次有可能勸導 第三次他自己也覺得麻煩 就會開單下去

公部門人不喜歡開單的原因是 開單的人自己還要來複查並且寫改善後情形給上頭
marinese wrote:
.消防局第一次 第二次有可能勸導 第三次他自己也覺得麻煩 就會開單下去.(恕刪)


來第一次開勸導單給管委會,第二次就會叫你們自己在區權會討論,不然就請律師去訴訟,然後就沒有了。
Dorus
我也跟我弟這麼說過,但他說明明是別人做錯事為何是他要搬走?好像變相鼓勵那些做違法事情的人最後終將獲得勝利。
Hi派
就跟檢舉達人被批檢舉魔人一樣。
marinese wrote:
一樣再報一次 sop...(恕刪)


其實這已經是提報第三次了,前二次消防局都是先發公文通知管委會何時會來稽查社區公共空間,管委會第一時間就會把公文貼到公告欄,因為有明確日期大家就會先收拾乾淨,消防局當天來查自然是查無不法直接結案,但之後那些人就是會東西再擺出來,他們可能不嫌煩,甚至會為了氣那個檢舉的人(我弟)把東西堆得更多更亂,當然我們是可以一直檢舉,但從檢舉到發公文至消防局派人來大概要等一個月左右,每天回家看到梯間亂七八糟心情就很差。
Hi派
真要搞事,有日期的相片交給消防局政風室,放話交給監察院及媒體。這樣仇也結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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