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房東有些錢真的不能省…

都冒煙起火了,
想必電流超標!
為什麼無熔絲開關沒有跳脫?
房東是不是也該負一點責任?
強尼森
我也沒有要對方賠償的意思啦 會再找水電來檢視房子的電線還有總開關的狀況 該換新的都會換新
太驚險了吧 幸好你有保火險
強尼森
還好有保至少補貼一點回來
就是這樣才會有很多人不租給學生,多數沒有危機意識,也不會想後果
強尼森
下次找租客 我會多跟對方聊聊 基本的注意事項會告訴他
你有風險意識, 不過你有加買凶宅險嗎?
現在社會案件這麼多, 萬一房客出事房價下跌才是最心痛的吧, 買來分散風險會比較穩
強尼森
最近也在想這個,起家厝變凶宅肯定崩潰@@ 我再去官網研究看看
強尼森 wrote:
北漂仔,幾年前好不容易存到人生第一間起家厝
後來因為工作被調去南部,捨不得賣掉就整理租給學生
結果前陣子差點沒被嚇死…

學生可能比較沒概念,延長線接一堆高功率家電
又同時在用除濕機,電線過熱直接冒煙起火@@
雖然沒釀成大事故,但趕過去看的時候心真的涼一半
木地板焦掉一大塊、牆壁也被燻到,他自己東西也有受損
這算一算還真不少錢,但對方是學生實在開不了口叫他全賠…
後來準備找師傅來處理的時候,還好師傅有問我是不是有買火險
才想到火險那時候是和國泰的房貸一起處理的
但經過這次之後有點嚇到了,應該會把保險的保障往上提高
大家也遇過類似情況嗎? 會要租客賠嗎?


還有一種要注意的
來源不明的電動車

給老人坐的...叫做電動輔助車嗎?
燒起來,燒出人命.....
你這種善良房東不多了,幸好沒出大事
人沒事就好 好險
warwickwang wrote:
《民法》第434條規定,租賃物因承租人重大過失失火毀損,承租人要負賠償責任。若因老舊電線老化短路,屋主(房東)須負責任。

你不能這樣寫
應該要這樣寫
《民法》第434條規定,租賃物因承租人重大過失失火毀損,承租人要負賠償責任。
(隔開)
若因老舊電線老化短路,屋主(房東)須負責任。<=434條沒寫這段
434條要件在承租人有"重大過失"
只要承租人合理使用下導致失火毀損,是不用賠的
所以是因老舊電線老化,現在電器越來越多
是很可能發生電線走火而失火
反而承租人可向屋主(房東)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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