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wskier wrote:
看完這篇發現台灣的...(恕刪)
爭議點不是在於個人品味與行為習性高低
這是屬個人可自由心證範圍
你認為怎樣比較好那是你個人自由
就跟別人認為這樣做較好那都是個人自由
問題是出在於...
有人認為自身行為高尚就可踰越限度去主張別人要依此而為
在沒有明確的共識下(該區住戶公約)
不尊重他人自由意識直接干涉與侵犯他人可自由支配權益
美其名是為"大眾"公益著想實則是滿足"個人"支配慾
而這多半是來自心態上的傲慢與偏見
一個家財萬貫富人要窮人幹嘛不用烘乾機要陽台曬衣
無視其他個體差異性只主張行為正確性
有問題的是誰?高公德有文化的又是誰?
諷刺地背後實情是往往恰恰相反
因為多半鄉民只是當成表象圖騰是個藉口而已
那不是他自身進步的公德與文化"價值觀"呈現
以上不是對真正高尚有品味與自制力的人抨擊
針對的是一些假鬼假怪顛倒解釋
認為依樣畫葫蘆就是有公德有文化的本末倒置行為斥之以鼻
因他們完全不尊重該社區的住戶共識
只注重個人主觀意識追求表像的正確性
那些品德文化都是業障~假的~
個人積分:2472分
文章編號:63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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