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cubird wrote:不是處理違章...是...(恕刪) 監察院當然不會處理這個違章,根本不關他的事情報給監察員,是要求處理相關人員瀆職!違章永遠是違章,絕對不可能合法(不管你違章100年也一樣)重點是你舉報有沒有人處理!舉報沒人處理,跟合法有什麼不一樣?就是懶的處理,或者是有關係掛鉤...簡單說就是公務人員瀆職(至少違章拆除公文是一定要寄出的)報給監察員,是給處理單位壓力,讓他馬上處理...至少你會看的到正式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