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壓力的住戶 wrote:
請問有人知道我可以怎麼做嗎?
本人於108年10月購買房屋,權狀內有陽台與雨遮為本人所有,當時管理規約內並無陽台種植盆栽罰款條文,因空氣很差開始種植淨化空氣盆栽
可是當我開始放置盆栽於私有陽台雨遮
管委會委員(樓下住管委會委員)
共4次以不同形式與各種問題通知我
1.請管理員以對講機說:水噴到他們
2. 請管理員按門鈴說:請你澆花小心
3. 請管理員傳遞告發單「寫說颱風天若盆栽掉落後果自行負責」
4.門口張貼告知 「寫說颱風天若盆栽掉落後果自行負責」
但樓下是社區邊邊草坪種植大樹,沒有人走動
造成個人非常大之精神困擾,第3次拿取管理員傳遞告發單時已明確告知是我的房子我在我的屋內放置植物是我的權益
個人看法,你是替自己找藉口.
你要告訴眾人們:在雨遮上放幾個盆栽會讓你居家周圍的空氣變得比較 "淨化"?
你在澆花是放任水往下滴,已經妨礙到其他住戶,且要求管理員向你反應.
請問你每次澆完花以後,你都在窗前持續目視下方,100%確定沒人被水滴到?
你竟然還會自己找毫無根據的藉口,說是 "社區邊邊草坪種植大樹,沒有人走動",
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