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尾 wrote:
因為社區的外觀是全體居民的資產,不可以擅自變更外觀,這是社區整體意識的一種精神。裝鐵窗則是變更外觀的一種行為。..(恕刪)
燕大寫的真好!
基本上就是有人喜歡把自己違規的行為合理化, 還一副理直氣壯
生活周遭充滿各樣未知的危險, 難道就能以這些理由來無限上綱
自己能想怎樣就怎樣? 那規定及法條是作何用的呢?
板上已經有很多討論及建議提供不裝鐵窗防墜落的方法, 只是當事人視而不見
在我看來僅是為反對而反對罷了
procool wrote:
燕大寫的真好!基本上...(恕刪)
ClothoidCurve wrote:
不才請教,上述法規的...(恕刪)
kenwaul wrote: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1...(恕刪)
TaipeiMartian wrote:
因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就禁止破壞大樓外觀,這是公共利益,您個人屋內美觀是個人利益,保護您的小孩應該是犧牲您個人利益,不是犧牲公共利益。
賽武當。戈來 wrote:
當身利益受損時才會說要有公德心
要說別人之前
你有貫徹"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了嗎?
...(恕刪)
賽武當。戈來 wrote:
你覺得醜
我覺漂亮、美
法院有在判決審美觀嗎?
看了你的回文就想裝鐵莊...(恕刪)
燕尾 wrote:
法院不需要以美醜來判決,但是可以依照你是否違反社區規約來判決。如果你不是住在社區中,或者你的社區根本不規範這些東西,那就沒什麼好討論的了。因為不管怎麼搞都可以的社區多的是。
若你跟我住在同社區,而這個社區並不允許安裝鐵窗,那麼只要反映至於縣市政府的建管局就可以做出處分,尚不需法院介入。我想你對這些不太了解才會這樣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