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給別人,我用備份鑰匙進去,把門換鎖了,有錯嗎?

依合約走!

積欠租金怎麼處理,也會載明在合約內吧?
很簡單的答案,
房客在屋裡,你進去換鎖,你犯法。
房客不在屋裡,你進去換鎖,你沒犯法。
至於房客繳清缺的房租後,就看你契約怎麼簽的。
有註明拖欠多久後可以終止契約嗎? 有的話比較站的住腳。
DIY LOVE
房客不在屋裡,你進去換鎖, 也 犯法,一樣是刑法的侵入住居罪。不要教壞網友,會增加刑事案件!
才在那邊苦苦哀求我不要這樣做,我說交給法院慢慢審理呀,反正搞下來也要耗費三五年(我問過律師了,嘿嘿),然後他們果然趕快把這兩個月的房租全部繳清了,
~~~~~~~~~~~~~~~~~
你從頭開始第一次發的文 到現在這篇 都在說謊
你實在無聊透頂 竟然還有人相信你所說的話

被告的會是你 只要信箱收信就會被告
何況是換鎖
DIY LOVE
這是他的工作,別在意。討論區網站的閒聊打屁鬼扯而已。
契約法院公證就沒有後面這些嘰嘰歪歪的事啦。
有去醫院了嗎?
病的不清哦
浪人48 wrote:
昨天晚上,我趁著打死...(恕刪)


沒錢的最大

行人闖紅燈

台灣的怪法律
有事還是希望大家坐下來好好溝通,但這種要死的天氣,我怕大家都很難好好說,去找有冷氣的地方,大
家心平氣和的給它處理好。
原來是假的喔,還以為是真的
真的應該故事結局還很遠
小葉叔叔 wrote:
如果遇到惡劣至極、屢...(恕刪)

法律真的有夠奇怪,超過一期沒繳房租,明明是一直再凹房東的現行犯,為什麽報警都不能處理?
對租霸太好,會造成弱勢族群租不到房子,大家都怕不繳租金的租霸,最後租金拿不到還要跑好多程序,白白浪費律師錢!
浪人48 wrote:
房子租給別人,我用備份鑰匙進去,把門換鎖了,有錯嗎?

錯,大錯特錯。
就算你是房東,沒承租人同意,你也不能就此侵入承租人屋內,
是我一定拿你當小偷送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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