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好的房子都敵不過

門口那2戶若多在曬土豆,住裡面的不就....................
鄰居間遇到這種事真的很麻煩,
好奇後續發展⋯



kileda wrote:
我在鄉下地方(非都...(恕刪)

Leoyu88 wrote:
樓主的強大鄰居其心...(恕刪)

如果每個人都這樣搞,那車道就不叫車道了
這篇一定要追蹤的啦,太精彩了

又條子又慈濟的。

不長眼 wrote:
您遇到的是建商偷工...(恕刪)


也許吧,但平常是沒屎味啦,有的話真的是太扯。
只能說管委會已經公告在浴室吸煙已會影響其他住戶,還是有人臉皮厚裝作沒事。



回到樓主的文,D好鄰居您是否能提出相關證據來對質呢?
大家都在等
既然他們認爲這是他們土地權利,樓主把靠近馬路兩戶買下,前面也擺放土豆東西,不小心完全堵死他們,應該也是合情合理吧!

看到樓主OP照片,火氣就大,因為鄰居也有類似情形!!甚至有時活動都辦到別人家門口!!

~~~~~~~~~~~~~~~~~~~~~~~~~~~~~~~~~~~~~~~
D好鄰居您是否能提出相關證據!!!
其實也不用什麼證具,先解釋為何在車道土豆是什麼回事,車道上聚會是怎麼一回事,再說!!
如果每戶前面都放東西,其它用戶車子還用開,還用出入嗎???
做社區主委規定禁止小朋友在社區車道活動,我覺得很OK
(而且是負責任主委,要是不關心社區的安全,又不是吃飽沒事做,管這麼多)
不小心車子爆衝,或後退撞死小孩,算誰的!!!
"車道"這兩字,國小應該教過吧!!

實在是很自私的行為
誰是惡鄰 大家心裡有數!!!







海貓 wrote:
二、你在登照片前是否有得到所有人同意,不然你應該會違反「個資法規定」,當事人可以對你求償。


小朋友你是來搞笑的吧。公共場所的照片和個資法有什麼關係啊。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個資法可以究責的是
1.「公務機關」
2.非公務機關:指前款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團體。
看不出一個社區住戶平民,可以成為個資法追究求償的對象喔。
小朋友,沒有常識是會死人的喔。像八仙五百玩人就是連國中化學常識都沒有的人喔。
這個社區我好像之前去過...該不會是在桃園吧?記得之前是從新莊過去迴龍站再開過去...
再幫忙推一樓

希望樓主能更新後續
我也想知道後續發展,我遇到的是財務委員上任至今都沒公布財報,反映主委也是不了了之,更不用說副委了!總之當過一屆副委,真的發現小型社區大部份真的都是自私自立的人。會做的永遠都是那幾個,開會會到的也是那幾個!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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