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你們家主委應該很喜歡桌球運動

社區就是這樣有些人就是會利用公共基金來滿足自己的嗜好
這類的大型住宅各種事情情況都有
桌球桌,撞球桌和跑步機,好幾個月前曾在管委會被正式公告提出來討論,一位年長的委員,很怒的說,1樓公設建商給的美美的,看來舒適,要買我不反對,找其它地方,長輩生氣下,當下無聲,案子因此擱置,這次被用這種違反制度的方式重起議案,再把所有管委會委員,綁上戰車和住戶對抗,憤怒到不行,再把Line的決議通話公告,管理委員自身覺得在理,跟部份網友的想法類似,合議制我過半委員同意,大樓事務我全權決定。

ludidi wrote:
合議制我過半委員同意,大樓事務我全權決定。(恕刪)


請教一下..

不然你認為?管委會成立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大小事都要全社區的人同意才行

那要管委會的目的是什麼?

那管委會的職權又是什麼?


黑羽斷翼 wrote:
如果大小事都要全社區的人同意才行...(恕刪)


其他沒意見
公設變更使用.比較有法理的問題.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1F放桌球桌醜死了!
整個公設的美感都不見了,
可惜的那一片美好的河堤景觀!
回64樓網友,民主合議制有個精神較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隱藏的大原則是公開,公平和公正的議事制度,各家管委會,會把議案公告,甚致規定臨時動議,只討論不表決,表決等下次開會,公告是對住戶個體戶的尊重,社區大樓同時會公告讓有興趣的住戶參與討論,一般管委會如果照程序來,也會贏得多數住戶的服從,即使有不服從住戶也可以在住戶大會(區權人年會)爭取表決,像本案例私下作業,沒充尊重住戶,很難贏得服從,除非習慣性莫視,社區大樓表面看來平淡,內部可能虛化淘空。
昨天因為其他去查2月分管委會會議紀錄,臨時動議 寫到:議題二、增設運動器材,決議:欲增桌球桌,撞球桌及跑步機運動設備,因考量基於擺放空間和適位置尚待思議,且改變公共空間使用須區權會討論決議,故本案下次再議。意外發現看完搖頭,那次會議我有參加,細節忘了差不多,只記得沒通過,以後再說。

ludidi wrote:
回64樓網友,民主合議制有個精神較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隱藏的大原則是公開,公平和公正的議事制度,各家管委會,會把議案公告,甚致規定臨時動議,只討論不表決,表決等下次開會,公告是對住戶個體戶的尊重,社區大樓同時會公告讓有興趣的住戶參與討論,一般管委會如果照程序來,也會贏得多數住戶的服從,即使有不服從住戶也可以在住戶大會(區權人年會)爭取表決,像本案例私下作業,沒充尊重住戶,很難贏得服從,除非習慣性莫視,社區大樓表面看來平淡,內部可能虛化淘空。(恕刪)


所以你認為的管委會...連社區水管暴了..電梯壞了..有的沒的..

也該慢慢的等那公平和公正的議事制度走完..

才能決定修與不修囉??





管委會本身也是一個充滿爭議的產物

有人就會有錢和權的問題產生

就會有數不完的爭端產生

基本上我是不認同那桌球桌..

旦如果你們的社區真的有半數以上的管委同意

那他就是個充滿爭議的產物了

至於那個空間..我確認同他放任何公共使用的東西

就算他放進卡拉ok我也認同

因為這才是一個社區的現實

你一定會在公設區域看到你討厭的東西

你也一定會在公設區域看到你永遠不會用的東西

這才叫作現實

畢竟他不是你的私人空間




如果你真的認為管委會在這點上不合法

去法院告他吧

你嬴了在來談什麼公平與正義吧

畢竟這是個多數決的社會

你不喜歡

旦你真的能代表整個社區的人嗎?

你認為管委會的程序違法

那也只有法院有辦法還給你你要的公平正義

所以..去告吧


住大樓都是鄰居,建立制度是比較重要,心態不同,管委會把管理辦法綁規約,這樣有法可以罰住戶,此事不假,時任委員我有參與,罰500罰1000等等,我是覺得過與不及,住戶一個月繳2000管理費,一次罰1000,得累計累罰,過頭;然後住戶是要得一是制度面,二是公平對待,確實管委會是住戶選出來,掌握社區大樓的管理費收支和物業任免,權利很大,對特別議題請尊重住戶,如樓上說的,污水水管爆管堵塞和電梯滲水掛掉,這大樓都有過,如果相關公設維修費用支出,能那麼有效率,廠商報價提案過半,送貨安裝,三天搞定,相信我家鄰居沒人會挺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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