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可以這樣做嗎?ptt

備受壓力的住戶 wrote:
陽台、雨遮。我想請教(恕刪)


不需要請教

錯在先 先去跟樓下每一戶道歉 然後自費廣告跟社區道歉

承諾以後澆花會把花盆拿下來 確認不滴水在放回台上

台上要怎麼固定安全 自己想辦法

不然就乖乖全部撤下來

有錯在先 不承認錯誤 還說別人施壓

真的是在哈囉
貓老闆
備受壓力的住戶 wrote:
3. 請管理員傳遞告發單「寫說颱風天若盆栽掉落後果自行負責」
4.門口張貼告知 「寫說颱風天若盆栽掉落後果自行負責」


盆栽掉落,不是你負責那是誰要負責?
澆花噴到人,不是你負責誰要負責?
何來壓力? 本來就是你要負責!

沒加一句"君子請自愛",拐個彎罵你,很不錯了~何來壓力之說!
又是一個知道說出來會被狂砲,所以新申請的免洗帳號?
我是不知道你壓力多大啦,
如果我住你下層,肯定會拿著被潑髒的衣服去找你聊聊就是...

如果你一開始種盆栽就很小心,不讓下層的住戶注意到,這事就不會發生了,不是嗎?

我認為是有住戶去舉發的。
紅框處。。應是自行加裝。


答案很明顯了吧,你鐵架就是凸出去,上面擺花盆澆花影響到別人,還可能有安全疑慮
,你鐵架往內掛,你種什麼東西誰會管你啊
備受壓力的住戶 wrote:
陽台、雨遮。我想請教(恕刪)
我家雨遮,一直被樓上花盆砸破,超不爽的又抓不到誰家的。
就是有人有樓主這種心態,我家我愛怎麼擺,砸下去算你倒楣囉~
這跟冷氣機滴水情事業類似
經行政院環保署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11款公告為污染行為,民眾可將地點及容易發現之時間向1999通報,環保局將派員巡查,如確有滴水情形,將開立勸導單限期7日內改善,逾期未改善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告發,並依第50條處以1200元至6000元之罰鍰。
你在陽台上澆花水滴到樓下
一樣可以用廢棄物法條處理
備受壓力的住戶 wrote:
陽台、雨遮。我想請教(恕刪)


圖示明顯....請移進欄杆內側~

你的平台是外推的違建.....

陽台外推.....也是違建....

澆花要有同理心~

盆栽底部用接水盤接水跟排水管導水~

你那種露臺是沒有排水規劃跟滴水線設計~

有水樓下就跟著遭殃~

x14125 wrote:
答案很明顯了吧,你鐵(恕刪)


樓主貼出照片了
您貼的這個還算比較收斂的

另外一張超過建築線.而且還是兩層..
這種根本不用勸導
直接找工務局.環保局來開單了啊
記得沒有改善的話..可以連續罰

這種如果找工務局來的話
連違建都要拆掉...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在意空氣品質就買台空氣清淨機
比種什麼盆栽都有用得多
也省得你費心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