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的問題本人感同深受,和這種鄰居相處了10年最後他們終於搬走了個人覺得無論是用法律途徑或是大吵大鬧都是難以解決,建議不要產生太激烈的爭執,因為這種人可能真的有精神方面的問題,萬一他老兄不爽的話真的什麼事都做的出來....
小弟租房子旁邊那間的女生,半夜3點有時晚上在唱歌,而且唱的很大聲,一副別人都聽不到的樣子不然就是突然會笑的很大聲..那種用中氣笑的聲音 ,有次還聽到她和男朋友在[激戰]發出的叫聲小小聲的也就罷了,我住的是水泥隔間,加個厚鐵門, 還可以把昏睡中的我 "吵"醒真是受不了她的抑昂頓挫音調阿又不好意思跟他說,可不可以晚上小聲點,這樣不是變相跟他說,我什麼都聽到了嗎..所以說人要有自覺,我只好租約到期後 開溜以後租房子要多小心,不想再租到這種房子~
仲村 亨 wrote:小弟家是位於板橋的某...(恕刪) 你們出去玩一個星期看看啊...不要告訴他喔...他一定還是每天叫警察來...這時你跟警察說你一個星期都不在家,以後看警察理不理他?這種刁民,在別的國家會被提起公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