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至地下室停車場要開車出門時,發現一輛汽車未按規定停在車位中就算了,因為電瓶沒電,竟然私自將緊急照明燈的插頭拔下並接上充電器替汽車電瓶充電,我認為這樣的行為跟小偷沒什麼兩樣。大家都想要省錢,但是憑什麼要社區所有住戶共同分攤私人的用電?
雖然這電費算下來並沒多少錢,但是我相信只要不提出來,類似的情形未來會繼續發生,所有住戶都會變成冤大頭。
想請教各位先進,針對這種佔小便宜的鄰居是否有合法的方法可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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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 10:12更新:
會發表這篇文章是希望可以得到各方的意見,並將各位的建議提供給管委會做參考。不過看起來PO照片部分爭議頗大,為了不模糊焦點,故將該照片拿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今早已將照片交給管委會,此次會以勸導該行為人,未來若有類似情形,不排除提出賠償責任。
謝謝先進提供的寶貴意見以及批評指教,若有後續發展小弟會持續發表進度。
敬祝平安 感謝!
blooder wrote:
1. 人家的車牌遮一...(恕刪)
hlibe wrote:
說實話
我覺得你這種行為才過份
1.有沒有想過車原本是停在停車格內,但因為沒有電發動,才推到那邊充電
2.你憑什麼公佈車牌?
自己未經證實就算了,還隨便的公佈他人的車牌
受教了,感謝二位指正!
原本打算遮車牌的,但是考慮到照片(證據)的完整性,才決定不對車牌進行處裡。何況車主都敢有這樣的行為了,還會在乎車牌被公佈嗎?
ar3a wrote:
所以這應該是你第一次...(恕刪)
如果是故意的...你就該準備證據了(不同時間的不同照片等..)
先跟管委會申訴把
嗯,感謝ar3a大大的建議,小弟會開始準備相關證據。
kennyhom wrote:
如何對付 ?
光明正大的人, 就直接找車主去溝通, 問明白.
習慣背地放冷箭的人, 就上 01 寫篇文章, 加上照片.
謝謝指教!就當我是個背後放冷箭的小人吧。
我不知道車主是誰,不過已經決定會先通知管委會,再等待後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