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公共基金應該是存放於"管委會"名義的銀行帳戶???

請問各位大大
小弟的社區是老社區 有成立管委會 也有大樓管理公司
因為和管委會有糾紛 所以上法院 法院有判決完畢
現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管委會的財報 有顯示 管委會的公共基金存放在兩個銀行(但不知道銀行帳號為何)
想請問一般有大樓管理公司的社區 社區公共基金應該是存放於"管委會"名義的銀行帳戶對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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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因為是老社區 有沒有可能存放於主委或財委個人的帳戶呢??
而沒有存放於 "管委會"名義的銀行帳戶?
是以在縣市地方政府報備的名稱為戶名的帳戶

shortman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小弟的社...(恕刪)


公共基金 應該是 建商剛蓋好依規定撥給大樓管委會的

須向政府主管機關 報備 繳納支票

由管委會成立時主委和財委會同建商向政府主管機關 領取!!

一般都是政府指定的銀行!!

但每個縣市 是不是相同 不得而知!!
正常是存放在管理會指定帳戶裡面。

但我們社區有另外開個大廈信託基金帳戶...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因為是老社區 有沒有可能存放於主委或財委個人的帳戶呢??
而沒有存放於 "管委會"名義的銀行帳戶??

shortman wrote: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恕刪)


按規定應該是不可以


起碼要是社區管委會的名字!!

因為是老社區 我想最好打電話問當地政府公寓大廈管理科問問!!

領錢 就是要經過 財委 主委 監委 互相監督 才能領

怎可能放在 個人名義下 帳戶!!
應該是存於[管委會]名下才正確...要蓋3個章[主委.財委.管委會大章.在監委保管下]..才能提領...這樣比較妥當....
存在什麼名稱下,公寓法第18條內有提:公共基金應設專戶儲存,並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其運用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應設專戶儲存,但就算社區是存在私人帳戶,也不是違法,違法的是,使用方式,跟新或老社區無關.

為何大家不希望存在私人名稱下,主要就是怕盜用問題.

而開管委會名稱的帳戶,必需有政府核發的管委報備公文給銀行,要免稅就要辦統編編配申請書給銀行,若印章除管委章外,而加了主委或其它委員時,下次換人做時,就要去變更印章.

所以手續很多,尤其印章問題,因此有些為避免這些,所以才會用私人戶,然後換人時就提領至新管理人帳戶中.

至於存在什麼帳戶中,您有權要求管委會提供影印存摺名及內容.

如果可以,最好需2個章以上才能領,不然大筆金額易被盜用.

以上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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