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購一戶預售屋 已交屋約二個月 日前兩天收到水電費帳單 因管委會尚未成立 無需繳管理費 但電費帳單問題很多 我們的個別用電費用不到100元 但公電居然要600多 合計約800元 建商在交屋這幾個月 所有大公小公的電一直24小時的給他在用 多半是廣告性質 而電費要住戶來繳 這合理嗎 若日後管委會成立 可以將公電那入管理費部份嗎 還是只能照這樣
wickwillie wrote:已購一戶預售屋已交...(恕刪) 若沒記錯的話, 建商應該一開始或許是用住宅大樓用電契約量較高或者說最大與台電約定, 也因此交屋後相關用電分攤如以最高契約容量當basis, 對於已入住戶來說都是比不小開支, 若要降低契約用量, 不是要建商去跟台電談, 否則就是等管委會成立與建商交接後, 再去跟台電談至於公電由管理費繳交要看貴社區住戶數與預期每坪繳納管理費設計(收入)及每月社區預期日常開支之間有夠多buffer與否, 餘裕夠, 則大公電費或可由管理繳交, 倘每月結餘都很緊, 恐怕大小公電費還是得由住戶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