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中最會玩文字遊戲和言語話術,又不是第一天認識他而且轉彎最速也是他,這種人想選市長,投他人要考慮自己的智商了傳染病防治法第 50 條1.醫事機構或當地主管機關對於因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致死之屍體,應施行消毒或其他必要之處置;死者家屬及殯葬服務業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2.前項之屍體,中央主管機關認為非實施病理解剖不足以瞭解傳染病病因或控制流行疫情者,得施行病理解剖檢驗;死者家屬不得拒絕。3.疑因預防接種致死之屍體,中央主管機關認為非實施病理解剖不足以瞭解死因,致有影響整體防疫利益者,得施行病理解剖檢驗。4.死者家屬對於經確認染患第一類傳染病之屍體應於二十四小時內、染患第五類傳染病之屍體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入殮並火化;其他傳染病致死之屍體,有特殊原因未能火化時,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依規定深埋。第二項施行病理解剖檢驗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補助標準,補助其喪葬費用。條文規定明白寫的清楚,但有人說沒要求確診遺體24小時內火化,那是我國文不好囉難怪有立委說要廢考國文,因為寫的法條規定都讓人看不懂
take.that wrote:若全台殯葬業認知都跟與陳時中不同,那是誰的問題?或是從哪個環節開始出問題? 只要想一點就可以推測問題在誰把死者24小時內直接送去火化,尤其之前連儀式都不行跟一切按部就班走完流程,對殯葬業者那個獲利多很少業者會這麼輕易就放過增加收益的機會的尤其還是全台都這樣處理時,業者很難有這麼一致共識的
中央主管機關繼續裝死忠4.死者家屬對於經確認染患第一類傳染病之屍體應於二十四小時內、染患第五類傳染病之屍體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入殮並火化;其他傳染病致死之屍體,有特殊原因未能火化時,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依規定深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