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政府採購新冠快篩本來就是貨到驗貨付款的,國民黨對進口商資格嫌東嫌西是何居心?

PSGOK wrote: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恕刪)

什麼叫處置或措施?
沒看到法規授權是只限必要的處置或措施?
至於規避採購法算什麼處置或措施?既然你講得好像自己是金牌大律師一樣
就好好解釋一下,來讓大家笑一笑,不是,是長長知識
PSGOK wrote:
陳時中現在的防疫權力...(恕刪)

特別法就可以為所欲為?
這是什麼腦迴路?
這種狀況根本不用立特別法,採購法就有緊急才剛的過來了。
楊志良說要進1500萬劑,還更便宜,政府遲不讓他進是何居心?
你還好意思講,整天扯國民黨,光妳這樣說法
那疫苗為何不馬上進來還再拖?特效藥不馬上進來還在拖?
看來是真的被擋財路在不爽,不然換你去啊!
你也可以拿個200萬出來開個小吃店去談快篩進口啊!
什麼?1450沒200萬那你在這扯屁.
都還有國家隊造假案底還在審,你卻一定要護航你才是何居心?
買進來卻並不會是假的?
PSGOK wrote:
現在是緊急狀況新冠快(恕刪)
aopen168
楊志良是買來捐,不是買來賣的
PSGOK wrote:
都已經是緊急採購而且...(恕刪)

那乾脆直接在衛福部前擺個毯子收貨好了。
PSGOK wrote: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恕刪)


誰告訴你的?不要說我欺負你看不懂中文,你去找出法條來給大家看看,哪條法律允許這種空白授權?緊急採購亦包含在採購法裡,你這種可以無視採購法的言論基本就是死老百姓在亂解釋法條,陳時中都沒你怎麼勇敢!

這屆網軍能力真的不行!
PSGOK wrote: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恕刪)


聽你在胡說八道,
等你提供法條條號。

一下子徵調,
一下子採購,
能不能請中廚統一一個說法。
PSGOK wrote: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恕刪)

我又想到了
確實法規授權指揮官採取必要的處置或措施
估且不論是否滿足所謂的必要、處置、措施條件
不過呢,任何的處置或措施,未經公告能發生法律效力瑪?
什麼時候有公告說可以自己隨便繞過政府採購法了?拿出來給大家看一下
還是要拗說法規還授與指揮官可以任意黑箱作業?
如果這樣還能拗的話,那我看就算時中放火燒總統府肯定也是合法的
權力這麼大的話,我想時中也可以直接用一則公告就接管三軍指揮權反攻大陸,或者推翻政府了
某顏色入黨申請書 https://www.dpp.org.tw/signup
神奇天鵝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 [偷笑]
緊急情況....
1.超前部屬在?...果然世界跟不上台灣,事到臨頭都沒準備也叫做超前部屬
2.這玩意台灣本身就有代理商的狀況下,為什麼不直接跟代理商買?這玩意難不成還有售後?而且投標人的資格未免也太不入流..我還以為是喬事圍標哩.

連演都不演,還能護?這年頭一個個都在比打破下限的
PSGOK wrote:
只要進口商手上有合格的新冠快篩現貨


誰跟你說高登手上有"合格的新冠快篩現貨"?????
lovejerry999
可能是中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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