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GOK wrote: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恕刪) 什麼叫處置或措施?沒看到法規授權是只限必要的處置或措施?至於規避採購法算什麼處置或措施?既然你講得好像自己是金牌大律師一樣就好好解釋一下,來讓大家笑一笑,不是,是長長知識
楊志良說要進1500萬劑,還更便宜,政府遲不讓他進是何居心?你還好意思講,整天扯國民黨,光妳這樣說法那疫苗為何不馬上進來還再拖?特效藥不馬上進來還在拖?看來是真的被擋財路在不爽,不然換你去啊!你也可以拿個200萬出來開個小吃店去談快篩進口啊!什麼?1450沒200萬那你在這扯屁.都還有國家隊造假案底還在審,你卻一定要護航你才是何居心?買進來卻並不會是假的?PSGOK wrote:現在是緊急狀況新冠快(恕刪)
PSGOK wrote: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恕刪) 誰告訴你的?不要說我欺負你看不懂中文,你去找出法條來給大家看看,哪條法律允許這種空白授權?緊急採購亦包含在採購法裡,你這種可以無視採購法的言論基本就是死老百姓在亂解釋法條,陳時中都沒你怎麼勇敢!這屆網軍能力真的不行!
PSGOK wrote: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恕刪) 我又想到了確實法規授權指揮官採取必要的處置或措施估且不論是否滿足所謂的必要、處置、措施條件不過呢,任何的處置或措施,未經公告能發生法律效力瑪?什麼時候有公告說可以自己隨便繞過政府採購法了?拿出來給大家看一下還是要拗說法規還授與指揮官可以任意黑箱作業?如果這樣還能拗的話,那我看就算時中放火燒總統府肯定也是合法的權力這麼大的話,我想時中也可以直接用一則公告就接管三軍指揮權反攻大陸,或者推翻政府了
緊急情況....1.超前部屬在?...果然世界跟不上台灣,事到臨頭都沒準備也叫做超前部屬2.這玩意台灣本身就有代理商的狀況下,為什麼不直接跟代理商買?這玩意難不成還有售後?而且投標人的資格未免也太不入流..我還以為是喬事圍標哩.連演都不演,還能護?這年頭一個個都在比打破下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