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準備的都更合建合約,發給參加都市更新的所有住戶,內有保密條款,如住戶間交換合約意見,算是違反保密條款?

如題目內容,因為所有都更建築預定地上的屋主都有一份建商提供之合約,但是合約中有規定保密條款,規定不能向第三方洩漏合約內容(但是住戶的顧問.金融機關.必要之經辦人例外),如果住戶有疑問,相互間交換意見(因為大家都有一份相同的合約),甚至請教法律專業人員(如律師),可以算是違反合約保密條款嗎?
如果住戶間因此不能相互間交換意見或表達看法,這種合約條款未免太霸道了! 請教先進意見,謝謝!
合約,就是合作約定,不合的條文,就刪,也可以問律師!

還有,這種賤商,根本不用理它。

樓主,還要多跟鄰居宣傳,這種偏賤商的合約,不簽也罷!
faust168
謝謝,這好像是賣身契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