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m168 wrote:
我最近也想改,我的狀(恕刪)
請見下面連結。
https://www.courcasa.com/p/g7m8
一句話:只要是高層建築物任何一層,牽涉到明火(例如:採用瓦斯爐的廚房)的格局變動(例如:封閉式改開放式)都要申請裝修許可。詳細執行辦法各縣市不一樣,可詢問當地政府建管處(應該是這個負責)
又綜合上面大家的回覆,只要是高層建築物+燃氣(燒瓦斯)的廚房想要改成開放式廚房,一定只少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牽涉高層建築防火區劃)+拆掉瓦斯爐(開放廚房禁止使用明火)
有些建商或設計師知道有這樣法規,但因為申請裝修許可曠日廢時加上費用昂貴(簡單說時間拖幾個月+耗費數萬到十數萬,這些都是消費者要承擔),才會提出那種自己私底下拆牆的作法。
這種私底下拆牆的作法,簡單說,以後法律責任是你要承擔。因為保證設計師和建商絕對不會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