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位建築師當我是凱子嗎

es_mato wrote:

別拿什麼試穿試吃試用的來比較
有本事的去把店員、商品耗個三個月,再退回去告訴店家不合用吧
一雙鞋就算幾百元,店家也不會給你這樣試


上酒店,小姐不滿意;來了就叫媽媽桑來領回去
媽媽桑、圍事的.. 沒有人會說話
不能小姐包到了散場;要付錢了才耍賴吧(恕刪)


這位大大的比喻也是怪怪的,今天樓主不是把鞋拿去穿三個月

照樓主的解釋頂多算是店員在這三個月內,來了四、五次,每次帶不同的鞋子請樓主試穿
最後樓主沒有挑到滿意的就說要找別家買,這樣要付三個月的店租跟薪水?

上酒店的例子更怪,樓主只能算是要媽媽桑換小姐,換了四五次後覺得小姐都不滿意不要小姐了
只要喝酒就好或是想找另一個媽媽桑的小姐,並沒有包到散場吧?這樣還要付小姐鐘點?
有來過的退回的都要付?

當然如果事先有說明要付款的話又另當別論,按照樓主的說法看來我認為是不需要付的!
雖然不知道雙方當初過程如何,
但是基本的觀念:
有簽約 >> 請照和約走
沒簽約 >> 一切沒保障 (沒有什麼口頭承諾的問題,口說無憑)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命令與法律牴觸者無效 (公民與道德有教)
更何況是口頭承諾? (有簽約,都不一定有保障了)

所以一切回歸有無合約與合約內容為何?
整篇落落長,小弟我也沒時間仔細看,不過我的直覺是這樣:

如果版主是業主,蓋的是廠房,就看當時有沒有和建築師或建築師事務所簽約言明報酬如何算.
如果沒有簽約,那建築師一方要得到他認為該有的報酬可能有困難.
但業主也不能把建築師那一方的畫圖當成空氣,畢竟這設計這種東西很主觀,你覺得不好看,別人搞不好當成寶.
就算沒簽約,也不要搞太難看.

至於建築師那一方,我認為一開始就要有書面的東西或email證明他已經告訴業主畫圖是要收錢的,以及收錢是怎麼計算.

這麼說好了,一般業界廠房設計費+監造費約為造價的 2.x%
除非廠房造價的數字非常大,例如蓋一間晶圓廠或面板廠之類的,數字可以壓低.

這是我過去和國內某大知名建築師事務所交涉的經驗.

es_mato wrote:
在建築這一行業計價很多就是這樣沒有什麼好奇怪的
點工的計價基礎是什麼? 一樣就像那表列一樣
大型工程找甲方監工,計價基礎也是如此...(恕刪)

請問一下你所謂點工的計價基礎需不需要事先讓業主知道!? 這些都不需要先簽約嗎?
類似的行為我們跟客戶報價一個engineer 5000 USD/M, 人家哪管你年終要發多少? 月薪領多少?

這棟樓最離譜的地方是一堆人認為這樣的請款單不離譜..
我來提供一個實務經驗好了...
------------
我有再做這行我很清楚
妳大可以不理會這個建築師的一切舉動
如果這建築師很大牌的話加上所謂的建築師公會
我敢保證你這件案子 永遠 拿不到建築執照
-------------
再申請建築執照的時候 必須要由建築師設計
並交由建築師公會來審圖(審圖的有三位建築師,必須每個人都同意才有機會拿到建照)(有機會是因為後續還有其他動作,但與建築師無關)
--------------
妳大可可以賭賭看...
連廠房租金還有薪水都出來了
而且月份還都乘以3
我想應該不只是畫了張圖而已
而且叫人家畫了八百多坪..
其實也是該計價的
就是價格有點扯
不知道詳細合約跟工作內容到底是怎樣

rubycannabis wrote:
我來提供一個實務經驗..
如果這建築師很大牌的話加上所謂的建築師公會
我趕保證你這件案子 永遠 拿不到建築執照
(恕刪)


本樓最忠肯
大牌建築師搞的出這種搞笑的請款單?
建築師公會也會認同這張包山包海的清單?
如果是的話,我覺得台灣真的是沒藥醫了。
rubycannabis wrote:
我來提供一個實務經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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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再做這行我很清楚
妳大可以不理會這個建築師的一切舉動
如果這建築師很大牌的話加上所謂的建築師公會
我敢保證你這件案子 永遠 拿不到建築執照
-------------
再申請建築執照的時候 必須要由建築師設計
並交由建築師公會來審圖(審圖的有三位建築師,必須每個人都同意才有機會拿到建照)(有機會是因為後續還有其他動作,但與建築師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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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大可可以賭賭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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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是真的惹到這位建築師了!!
本事務所是曾經設計過瑞芳鎮公所的案子,但拿到建照後卻沒蓋,因為當時換了縣長,訴諸仲裁後法院判給一半設計費,當然也是不小一筆!!
我只是很好奇這位建築師,其實就這鐵皮建物真的伸領到建照是才需要多少設計費呢?內容裡面員工薪資及他的薪資也不盡然全事務所只做這個案子吧,當然還有辦公室租金,也不是你這邊應該給的,就算你當初沒給他案子他還是要付租金啊!當然勞健保退休金皆是如此!
這請款單無疑是給你下馬威,更或是讓他日你倆訴訟時好做增減依據,姑且不論你們之間是否有何嫌隙,這問題真的是讓你頭大了!!
由於國人普片沒有設計方面的智慧財產權的觀念,因此許多常常在不喜歡後就輕易換個建築師,而忽略到你拿的這些圖是他的財產,就算不是實務,但也可能你也有了概念給下一個幫你設計的人一些基礎,這樣也有可能侵權。相同的訴訟案在建築師業界裡還不算少,可能大家要注意了!!

Mr.K` wrote:
>1.今天我去百貨公司買鞋子

也會試穿看看

難道我試穿後不滿意不買 也要付試穿費嗎?...(恕刪)


比喻失當
你試穿不買可以賣別人
設計是另一回事
你照你身裁定做西裝 別人都做好了
你一句不想買了拍拍屁股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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