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跟親友購買了一間50年的公寓一樓,現在在做整理,一樓有一約5坪左右的空地,聽我親友轉述,當時建商交屋時就有已經建好圍牆,也有另外圍一空地給2、3、4樓使用,所以當初口頭約定那5坪空地由一樓使用,另一空地樓上住戶使用,這幾十年來大家都沒有異議,現在我在整理,就跳出來說要我把空地給他們一起用,不然就要告我,在法律上我站的住嗎?
cchien1201 wrote:日前跟親友購買了一間50年的公寓一樓,現在在做整理,一樓有一約5坪左右的空地,聽我親友轉述,當時建商交屋時就有已經建好圍牆,也有另外圍一空地給2、3、4樓使用,所以當初口頭約定那5坪空地由一樓使用,另一空地樓上住戶使用,這幾十年來大家都沒有異議,現在我在整理,就跳出來說要我把空地給他們一起用,不然就要告我,在法律上我站的住嗎? 相片有留好嗎?要告就告給法官判囉順便另一塊空地大家分一分看要怎樣使用
鐵牛CEO wrote:相片有留好嗎?要告就...(恕刪) 圍牆,目前都還在,如果要照片我想我會去申請以前的空照圖,我很不想撕破臉,畢竟是鄰居,想說好好溝通。民法上有默示,我猜他們也不是原來的屋主了,他們也住了很多年了,不是應該也要承受當時的協議嗎?以前好像都是口頭承諾,如果有契約應該也找不到了,記得以前買公寓一樓的住戶有一樓空地的使用權,也用了50年了沒表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