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各位 有建商願意合建 但是需要土地做融資 說都有信託可以不用擔心,但是母親還是挺擔心的,想問這樣做是好的嗎?會有什麼風險?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37分或28分還在談,目前母親大人卡在土地融資這個相關問題⋯我也有上網查詢 什麼爛尾樓 建商如果蓋到一半跑了或幹嘛 那這樣走信託是不是就沒問題?
建商說走信託的話 那每一筆請款撥款都要地主同意 如此算保障嗎?
以我最初的想法 當然是地主出地 建商出錢
這樣是最簡單明瞭
但是建商手上也不是只有這個案子
龐大的金流可能也是問題
那地主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避免建商捲款 或是爛尾樓 土地之後被拍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