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使用執照、2.建物分割,3.保存登記、4.銀行貸款,的順序

請問各位,我是自地自建,
有關1.使用執照、2.建物分割,3.保存登記、4.銀行貸款,請問順序是如何走?
我補充一下,我的建物是符合可以分割的條件,想要兩人背貸款,才不會壓力大。
至於9/19公佈的打房政策,我也都了解。我只想知道上面的流程應該要怎麼走,謝謝!
1.先去找銀行詢問可以貸多少
2.找代書做分割
3.以上作業都要等使用執照拿到,保存登記完畢,權狀拿到後才可以做
narumy wrote:
請問各位,我是自地自...(恕刪)

1、如果在拿到使照之前,辦理建物分割只要辦理變更設計,所以比較簡單,之後拿到使照後,才能辦理保存登記,後續才能銀行貸款。
2、如果拿到使照後,先辦理保存登記,之後要辦理建物分割,就要再走一次法定空地分割的程序,比較麻煩。
3、看你的內文提到貸款想兩個一起負擔,這個是不是指得是建物共同登記?如果是的話,在拿到使照之前要辦理變更起造人的程序,不然等拿到使照後就比較麻煩,會有買賣的問題。
narumy
謝謝回覆 目前是 土地名字是爸爸、起造人兒子 兩個人、分割各一層樓、有獨立出入口、想要兩個人各自獨立貸款 有哪些要留意的! 有什麼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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