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建議不要參加利百加旅行團!【誠信及評價不良の利百加】利百加旅行社欺騙消費者の日本團之第一章《哪尼!日本行的報名被取消了!》

《一年前》牛桑和太座負責規畫本年度的家族旅遊行程,在決定日本賞楓之旅後,選擇了網路上評價還不錯的利百加旅行社,進行報名日本團的相關事誼。牛桑回想起上次參加利百加的日本團,雖然發生團員對服務品質不滿及評價不好的客訴,牛桑和太座倒也不以為意,客觀的回饋利百加旅行社對於此客訴的評價及看法,壓根就沒把利百加服務品質等評價不良的客訴放在心上,但萬萬沒想到,就是這個不良評價的遺忘,加上隨之而來的日本團報名動作,卻讓兩人墜入不可預期的恐~怖~深~淵!

《2014/05/20左右》牛太座去電利百加旅行社,在與魏姓業務接洽後,了解該公司提供的日本賞楓之旅的行程及情況,表示報名10/26之日本團,同時詢問是否可幫忙保留11/02之日本團做為備案,魏姓業務在跟其主管商量後,表示因為牛太座是老客戶,可幫忙報名10/26及保留11/02的日本團,晚些會將相關資料寄出,牛桑家人也以10/26日本之旅做為公司假期及工作的預先安排。

《2014/05/23》一封來自利百加魏姓業務,附有訂金刷卡單及旅遊合約書的報名完成通知信,明白的道出幾天前牛太座與利百加業務溝通報名的結果及雙方存在報一團留一團的默契。《附件中訂金刷卡單及旅遊合約書上的日期載明為10/26,顯示出雙方確實以10/26為主要報名日期的默契,而訂金刷卡單上方亦註明為確保貴賓的機位確定,請於5/30前回傳刷卡單,俾利作業》

《利百加完成報名通知信》利百加通知消費者己經完成兩團的報名,以常理來說也不會有人真的報名兩團,顯示雙方存在有報一團留一團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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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通知信附件之訂金刷卡單》訂金刷卡單載明出發日為10/26,顯示出以10/26為主要報名日期的默契,亦註明為確保貴賓的機位確定,請於5/30前回傳刷卡單,俾利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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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通知信附件之旅遊合約書》旅遊合約書載明日期為10/26,也顯示出以10/26為主要報名日期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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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突如其來的一通電話,讓牛太座血壓升到160,差點中風。這通神秘的電話,到底是誰打來的,其中又隱藏著什麼不為人知的秘密呢?

《2014/05/29》哪尼!日本行的報名被取消了!牛太座收到利百加旅行社業務來電告知,因10/26該團被律師事務所的公司行號包下,所以此團無法成行,同團其他己經報名的消費者亦同 , 當下牛太座表示無法接受此說法,要進行客訴,因家人都己安排10/26的假期,請業務幫忙向主管反應此事件及客訴,當日下午,利百加旅行社魏姓業務來電及來信說明,在請示主管後發現是訊息有誤,由於機位被航空公司收回,所以無法出團。

《利百加取消報名通知信》只有告知,沒有溝通,不管消費者的客訴,利百加自行取消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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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尼!10/26日本行的報名就這樣子被取消了!利百加的誠信何在?評價到底那裏好?沒有人給他不好的評價嗎?其實是有的,記得之前發生過利百加客訴及評價不良的事件,最後還有退導遊小費的賠償,牛桑也有參加該團,只不過牛桑都沒放在心上罷了。最後,利百加魏姓業務還正式的發了一封信,說明不能成團的原因,是由於機位被航空公司回收,應該是要讓牛桑及太座死了這條心唄!

客訴無用,對這種沒誠信又評價不好的利百加旅行社,還能說什麼,牛桑趕快去找別的旅行社吧,不然10/26的家族旅遊無法成行,這可不是跪跪算盤可以處理的。

《2014/06/10左右》好家在,順利的報名了另一家評價不錯的旅行社,太平洋旅行社,確定行程後終於鬆了一口氣,之後的日本之行牛桑也給予高度的好評價。

《太平洋日本之旅行程》導遊真的很不錯,大家可以參考看看這個團。
強烈建議不要參加利百加旅行團!【誠信及評價不良の利百加】利百加旅行社欺騙消費者の日本團之第一章《哪尼!日本行的報名被取消了!》

究竟,這是命運無情的捉弄,還是利百加貪婪的慾望在作崇,又或者為是非善惡的因果循環,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2014/06/30》想不到利百加旅行社業務寄來了一封電子郵件,表示一直惦記及掛心牛桑幾位的旅遊假期,所以利百加多方再次極力向航空公司爭取機位,最後BR長榮航空決定將10/26東北行程重新開放銷售。真的那麼利害!

《利百加重新開放報名通知信》真的不知道要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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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8》奇葩!奇葩!真是奇葩!利百加旅行社和業務真的是不簡單,真的是很利害,牛桑和太座特別選了個吉日,回信給利百加業務,心平氣和的表達對利百加失去信心,有緣再相見的訊息。

《重新開放報名的回信及評價》這種沒信用的旅行社,牛桑及太座完完全全對利百加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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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這又是怎麼一回兒事呢?整件事瀰漫著詭譎多變的關係,似乎進入了撲朔迷離的羅生門,匪夷所思的劇情發展,真的是令兩人百思不得其解!

《2015年中》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讓牛桑在網路上的文章得到了正義,也使得案情出現了180度的大逆轉,正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處分書中的一段話更戳破了利百加旅行社的種種謊言及騙局,再再證明利百加旅行社的誠信及服務評價存在著相當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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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片段》伊(牛桑)認為告訴人(利百加)不能成團的原因反覆,後來經查證後確實該團是被另外的大旅行社包走,後來該大旅行社又取消,所以告訴人(利百加)又在網站上發佈可以開放報名。壓根不是什麼機位被航空公司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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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消費者千萬要小心利百加旅行社及其服務品質:
《利百加誠信及評價有問題一》利百加完成報名通知信之訂金刷卡單:請於5/30前回傳刷卡單,俾利作業,結果利百加如何沒信用,不管消費者的客訴,於5/29自行取消報名。
《利百加誠信及評價有問題二》利百加取消報名通知信中指出,在請示主管後發現是訊息有誤,由於機位被航空公司收回,所以無法出團。經檢察官調查後,直接打臉!
《利百加誠信及評價有問題三》利百加重新開放報名通知信中指出,利百加多方再次極力向航空公司爭取機位,最後BR長榮航空決定將10/26東北行程重新開放銷售。再度請檢察官打臉!

利百加旅行社及業務究竟是別有用心,亦或是另有隱情?此種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有違交易誠信原則,自然在誠信及服務評價上存在有相當大的問題。牛桑及消費者千萬要引以為賤!

網路發言請遵守法律規範 :
牛桑之所以會發表此一系列文章是基於受到誠信及評價不良的利百加旅行社及其專業律師團隊的教育,在經歷妨害名譽及加重誹謗之刑事告訴後,於美女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中,了解到此一糾紛,就消費者與旅行社間的締約流程,服務品質等事項之討論分享,均關涉其他消費大眾之交易安全,而旅遊契約成立的時點問題,衡亦屬多數旅遊消費大眾會觸及及容易有糾紛之事項,自屬與公共利益有關之範疇,亦為涉及多數人之利益之可受公評之事。《牛桑自當分享此糾紛之處理經過,期能提升台灣旅行業者與消費者間的服務水平及旅遊品質》

牛桑被告妨害名譽及加重誹謗之原始發文:【誠信及評價不良的利百加】利百加旅行社之日本旅遊報名糾紛 (欺騙消費者)
還記得是2013還是2014嗎?? 今年是2015~~

白鳥胖子 wrote:
還記得是2013還...(恕刪)


感謝您的提醒,的確是民國103年,2014才對,等一下就更正,謝謝。
5月訂11月的團,錢也還沒繳,團有變動旅行社也在第一時間告知
也有跟您商量是否調整出團日期
理應不算錯,時間還那麼久應該有很充裕的時間可變通
樓主似乎反映大了一點
要出去玩就開開心心的

2014/05/29發生的事 2015/06/19才來發表,樓主這悶氣氣很久
就怕兩種人+1種,小人跟蠢人還有白爛
kevindd wrote:
5月訂11月的團,...(恕刪)


的確,誠信及評價不良的利百加旅行社有在第一時間告知消費者,該團被其他大團體包下了,消費者也在第一時間表達無法接受,而後誠信及評價不良的利百加旅行社在第二時間補發MAIL說明該團取消原因有誤,從MAIL看來並無跟消費者商量的意思呦,從MAIL看來是不管消費者的反應而直接在網站上掛客滿。《請參考一下MAIL內容》

對錯自有公評,如果只有二個人,還好處理,但是關係到10個人,4個家庭,6個公司的假期安排,目的要看到滿滿的楓葉,是否有充裕的時間可變通,這個就不敢說了。

現在的反應己經算小了的,因為5/29發生被婊的事情,那時不只生悶氣,申訴後於9月左右PO文提醒其他消費者,在11月就被誠信及評價不良的利百加旅行社和其專業的律師團告以妨害名譽及加重誹謗之刑事告訴,生氣立即轉變為驚恐,後來的半年,牛桑的老婆不只常常失眠,還常常擔心明天牛桑就被抓去關,見不到他了,所以牛桑在前半年判決書還沒出來時,當然是聽老婆的話,不敢發文囉。《2014/05/29發生的事,2015/06/19才敢來發表,的的確確是悶了很久》

P.S:要感謝美女檢察官的調查,牛桑才會知道誠信及評價不良的利百加旅行社是如何欺騙消費者的,才有機會在這裏提醒消費者注意。

arthurlux2000 wrote:
的確,誠信及評價不...(恕刪)


那檢察官偵查結果可以PO上來嗎?
大家應該都想知道這家旅行社有多不良

kentchan wrote:
那檢察官偵查結果可...(恕刪)


可以的,但是要再跟書記官或法律相關人士做最後確認才會公開可以公開的部份,尚需些時間。目前打算1至2個星期會發表一篇文章說明其中的交易過程及互相的信件往來等等情事,敬請期待囉。

【誠信及評價不良の利百加】利百加旅行社欺騙消費者の日本團之牛桑經驗分享總整理:
第一章《哪尼!日本行的報名被取消了!》
第二章《巴嘎!消費者牛桑犯了什麼錯?》
第三章《紅豆!利百加內部出了啥問題?》
以下省略...《可參考以下牛桑原始發文的更新,第十一章,有要公佈不起訴處分書部份內容》

【誠信及評價不良的利百加】利百加旅行社之日本旅遊報名糾紛 (欺騙消費者)



撇開利百佳告你部份不成立這一方面

未出團部份最後你怎麼處理呢??可以大概分享一下過程與結果嗎??因為我剛好遇到類似的情形 


但是我的問題更嚴重 因為我假不好橋 所以找團會先確認成團機會大不大

遇到一間爛旅行社 號稱(確定成團) 所以我付了訂金 

隔了一個多月跟我說 那一團裡面有一小團移別天走不了 所以要取消整團 我整個氣炸了

然後對方說 契約裡有一個帝王條款:成團人數 所以他們沒有任何責任 我愛怎麼投訴就去

真的很扯~




 
起訴書紅字的部分一直寫到<伊>,這是表示被告的意思,所以這一段都是敘述版主的認知,可以的話還是要貼完整的不起訴書,才能認定檢察官調查後的情況,最後應該是有總結的。

arthurlux2000 wrote:
《一年前》牛桑和太座負責規畫本年度的家族旅遊行程,在決定日本賞楓之旅後,選擇了網路上評價還不錯的利百加旅行社,進行報名日本團的相關事誼。牛桑回想起上次參加利百加的日本團,雖然發生團員對服務品質不滿及評價不好的客訴,牛桑和太座倒也不以為意,客觀的回饋利百加旅行社對於此客訴的評價及看法,壓根就沒把利百加服務品質等評價不良的客訴放在心上,但萬萬沒想到,就是這個不良評價的遺忘,加上隨之而來的日本團報名動作,卻讓兩人墜入不可預期的恐~怖~深~淵!

《2014/05/20左右》牛太座去電利百加旅行社,在與魏姓業務接洽後,了解該公司提供的日本賞楓之旅的行程及情況,表示報名10/26之日本團,同時詢問是否可幫忙保留11/02之日本團做為備案,魏姓業務在跟其主管商量後,表示因為牛太座是老客戶,可幫忙報名10/26及保留11/02的日本團,晚些會將相關資料寄出,牛桑家人也以10/26日本之旅做為公司假期及工作的預先安排。

《2014/05/23》一封來自利百加魏姓業務,附有訂金刷卡單及旅遊合約書的報名完成通知信,明白的道出幾天前牛太座與利百加業務溝通報名的結果及雙方存在報一團留一團的默契。《附件中訂金刷卡單及旅遊合約書上的日期載明為10/26,顯示出雙方確實以10/26為主要報名日期的默契,而訂金刷卡單上方亦註明為確保貴賓的機位確定,請於5/30前回傳刷卡單,俾利作業》

《利百加完成報名通知信》利百加通知消費者己經完成兩團的報名,以常理來說也不會有人真的報名兩團,顯示雙方存在有報一團留一團的默契。


《報名通知信附件之訂金刷卡單》訂金刷卡單載明出發日為10/26,顯示出以10/26為主要報名日期的默契,亦註明為確保貴賓的機位確定,請於5/30前回傳刷卡單,俾利作業。


《報名通知信附件之旅遊合約書》旅遊合約書載明日期為10/26,也顯示出以10/26為主要報名日期的默契。


然而,突如其來的一通電話,讓牛太座血壓升到160,差點中風。這通神秘的電話,到底是誰打來的,其中又隱藏著什麼不為人知的秘密呢?

《2014/05/29》哪尼!日本行的報名被取消了!牛太座收到利百加旅行社業務來電告知,因10/26該團被律師事務所的公司行號包下,所以此團無法成行,同團其他己經報名的消費者亦同 , 當下牛太座表示無法接受此說法,要進行客訴,因家人都己安排10/26的假期,請業務幫忙向主管反應此事件及客訴,當日下午,利百加旅行社魏姓業務來電及來信說明,在請示主管後發現是訊息有誤,由於機位被航空公司收回,所以無法出團。

《利百加取消報名通知信》只有告知,沒有溝通,不管消費者的客訴,利百加自行取消報名。


哪尼!10/26日本行的報名就這樣子被取消了!利百加的誠信何在?評價到底那裏好?沒有人給他不好的評價嗎?其實是有的,記得之前發生過利百加客訴及評價不良的事件,最後還有退導遊小費的賠償,牛桑也有參加該團,只不過牛桑都沒放在心上罷了。最後,利百加魏姓業務還正式的發了一封信,說明不能成團的原因,是由於機位被航空公司回收,應該是要讓牛桑及太座死了這條心唄!

客訴無用,對這種沒誠信又評價不好的利百加旅行社,還能說什麼,牛桑趕快去找別的旅行社吧,不然10/26的家族旅遊無法成行,這可不是跪跪算盤可以處理的。

《2014/06/10左右》好家在,順利的報名了另一家評價不錯的旅行社,太平洋旅行社,確定行程後終於鬆了一口氣,之後的日本之行牛桑也給予高度的好評價。

《太平洋日本之旅行程》導遊真的很不錯,大家可以參考看看這個團。


究竟,這是命運無情的捉弄,還是利百加貪婪的慾望在作崇,又或者為是非善惡的因果循環,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2014/06/30》想不到利百加旅行社業務寄來了一封電子郵件,表示一直惦記及掛心牛桑幾位的旅遊假期,所以利百加多方再次極力向航空公司爭取機位,最後BR長榮航空決定將10/26東北行程重新開放銷售。真的那麼利害!

《利百加重新開放報名通知信》真的不知道要說什麼!


《2014/07/08》奇葩!奇葩!真是奇葩!利百加旅行社和業務真的是不簡單,真的是很利害,牛桑和太座特別選了個吉日,回信給利百加業務,心平氣和的表達對利百加失去信心,有緣再相見的訊息。

《重新開放報名的回信及評價》這種沒信用的旅行社,牛桑及太座完完全全對利百加失去信心。


到底,這又是怎麼一回兒事呢?整件事瀰漫著詭譎多變的關係,似乎進入了撲朔迷離的羅生門,匪夷所思的劇情發展,真的是令兩人百思不得其解!

《2015年中》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讓牛桑在網路上的文章得到了正義,也使得案情出現了180度的大逆轉,正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處分書中的一段話更戳破了利百加旅行社的種種謊言及騙局,再再證明利百加旅行社的誠信及服務評價存在著相當大的問題!


《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片段》伊(牛桑)認為告訴人(利百加)不能成團的原因反覆,後來經查證後確實該團是被另外的大旅行社包走,後來該大旅行社又取消,所以告訴人(利百加)又在網站上發佈可以開放報名。壓根不是什麼機位被航空公司回收!


提醒消費者千萬要小心利百加旅行社及其服務品質:
《利百加誠信及評價有問題一》利百加完成報名通知信之訂金刷卡單:請於5/30前回傳刷卡單,俾利作業,結果利百加如何沒信用,不管消費者的客訴,於5/29自行取消報名。
《利百加誠信及評價有問題二》利百加取消報名通知信中指出,在請示主管後發現是訊息有誤,由於機位被航空公司收回,所以無法出團。經檢察官調查後,直接打臉!
《利百加誠信及評價有問題三》利百加重新開放報名通知信中指出,利百加多方再次極力向航空公司爭取機位,最後BR長榮航空決定將10/26東北行程重新開放銷售。再度請檢察官打臉!

利百加旅行社及業務究竟是別有用心,亦或是另有隱情?此種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有違交易誠信原則,自然在誠信及服務評價上存在有相當大的問題。牛桑及消費者千萬要引以為賤!

網路發言請遵守法律規範 :
牛桑之所以會發表此一系列文章是基於受到誠信及評價不良的利百加旅行社及其專業律師團隊的教育,在經歷妨害名譽及加重誹謗之刑事告訴後,於美女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中,了解到此一糾紛,就消費者與旅行社間的締約流程,服務品質等事項之討論分享,均關涉其他消費大眾之交易安全,而旅遊契約成立的時點問題,衡亦屬多數旅遊消費大眾會觸及及容易有糾紛之事項,自屬與公共利益有關之範疇,亦為涉及多數人之利益之可受公評之事。《牛桑自當分享此糾紛之處理經過,期能提升台灣旅行業者與消費者間的服務水平及旅遊品質》

牛桑被告妨害名譽及加重誹謗之原始發文:【誠信及評價不良的利百加】利百加旅行社之日本旅遊報名糾紛 (欺騙消費者)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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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01上面分享某機車行的行徑,也是一狀被告上地檢署。
後來一庭直接KO對方不起訴處分^~^
有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在來詳細敘述過程,有法律文書保護,評論可受公評事項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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