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關於黃屋會員卡借用有無違法?
沒有啦,被侵害的法益是:黃屋承諾每年給四百或幾百的人,有他所主張的會員價。而這類借用人會因為會員價,可能會使黃屋於銷售產生{不利益},可能涉及詐欺。話又說回來了,黃屋的會員卡借出去,必然是要消費才會有借用行為,黃屋產生銷售行為營利,不利益,不見得構成。試想,為了使黃屋不利益而為消費行為在先?還是為了消費行為而衍生使黃屋不利益行為在先?簡單講,我不能借到會員卡,我還會在黃屋買?傻了。詐欺咧,有哪個官扣你,記得尻他,省下來的跟花出去的錢會成比例。
更何況,單以黃屋的銷售金額來講,除非萬不得已迫於無奈,我不會以他為優先考量,但人講話也要厚道,我也的確曾經跟位正妹(旁邊有媽媽)借卡來買東西。省下來的比例實在是不怎麼樣,不是以非/會員價來比,而是和其他可以相比擬的地方來比。
個人資料保護可能是個比較重要的問題,我不曉得黃屋的資料使用流程是怎樣,提供至何種程度的個人資料得以獲取全部資料,我也不知道。我倒覺得他的條款,是為了免責。
感謝願意分享卡號的人,小弟沒卡分享,奉上一點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