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易付卡,過期一天未儲值,所有金額歸零合理嗎?

雖然合約條件是這麼寫的,但是應該多少都會有一點空間,去遠傳直營門市問看看吧!

以前我台哥大的預付卡也是一樣,很客氣的問她們怎麼解決,她們就幫我言延期一個禮拜,要我期限內趕快去儲值就行了。

再回應樓上網友說的信用卡,關於延遲繳款的事,個人的例子,因為我的帳單都是每月10日郵局自動扣款,由於我12日急需要用錢,就把帳戶內的錢全領出來,結果13日去刷存款簿時才發現銀行在10日並沒有扣款,我打電話給銀行客服說明原委,銀行行員則是跟我說10日可能是假日的關係所以電腦系統沒有扣款,要我在隔天14日下午三點半之前將款項存入帳戶就可以了,我擔心違約金和信用評等的問題,客服說因為我從用卡一來都是正常繳款的信用良好客戶,他會幫我處理的。

當時我在13日立即將款項存入,第二天14日去刷存款簿,發現款項在13日就有扣款紀錄了。
遠傳電信相關問題 > 預付卡常見問題 > 儲值問題

Q8 : 若是有效期限到期,遠傳預付卡中仍有剩餘的通話金額,可以繼續使用嗎?

很抱歉,因您的門號有效期限已經到期,剩餘的通話金額(不含贈送之優惠金額)請以手機直撥777, 由客服人員為您辦理將餘額移轉到其他門號繼續使用;自預付卡門號到期第7個月起仍未辦理之用戶,本公司每月將酌收保管費,直至餘額扣抵完畢為止。

所以說,錢應該可以要回來吧?!

無論廠商條文如何規定,前提是要"合法",絕對不能夠說"購買前要先看清楚,購買了就別後悔..."諸如此類的話!!

儲值卡到期後未儲值,若卡內還有餘額,廠商頂多只能停話或是限制外撥功能,無權扣押儲值卡內的餘額,這是"侵占他人財產"的行為,可以告上法院的!!
"Do it ", the best solution !!
bestejan wrote:
應該說回收門號會有一些糾紛,
所以不會回收, 但是會把錢扣光.

遠傳的做法合法, 但是不太合情


現在各家預付卡被主管機關(連同消保會)要求,即便使用期限到,也必須有退款機制,電信公司頂多能酌收處理的手續費而已,除非你的餘額扣除手續費後已成為0元或不足才沒有退款問題!
bestejan wrote:
應該說回收門號會有一些糾紛,
所以不會回收, 但是會把錢扣光.

遠傳的做法合法, 但是不太合情...(恕刪)


我也同意這樣的觀點
其實沒站在消費者立場去思考的
除非他是強勢商品
不然....

雖我認為遠傳這樣的方式是合法的
但我個人不會去用這樣的商品^^
因為我想抵制
我之前也是有一次忘了期限未儲值而歸零,打到客服問
客服人員說到期前會有先通知(不知是簡訊或者語音???)
我回答並未有收到任何通知後,客服人員重新把餘額加回來還我,裡面還有100多元
shermingchang wrote:
記得沒錯的話我幫我媽...(恕刪)


「dgg 兄的比喻有點失當」

我指的是「到期」這件事
這總得有個日期
不是嗎?
否則怎麼辦事?

上班有到班時間,差一分也是遲到
有的公司有緩衝時間,
但過了緩衝時間一分鐘,也是遲到
就不算全勤。不是嗎?

商家沒執行它的權利,是給個favor,執行它的權利,也是合法、合理的。

我也被罰過一次循環利息(是我第二次過期,第一次,銀行給我favor,沒罰)
就只慢一天繳款
真貴呀。沒辦法。自己不負責任(按期繳款),只好被罰。
我學乖了,不會拖到最後一天才繳。收到馬上繳。這就沒事了。


另外
遠傳的作法「合不合理」
你自己可認定
自由市場,你可選擇
不能選擇了,才來說不合理

那天你賣房子,簽了約,才發現賣得便宜
反悔也許就來不及了
你賣貴了,跟你買的人反悔,你會同意嗎?
也許會上法院吧!

這完全是同一道理
簽了合約,沒遵守,就只能徒呼負負了


這件事很單純,多說無益
我就不再回應了
謝謝


====== 2008.11.17 狀態 ======
其實儲值發現餘額消失當下,已打給客服,竟然查不到餘額資料,
今天遠傳客服來電告知以客服主管權限只能查到我的餘額,暫時放回我門號中,PS:被吃掉的金額初步告知是NT:1500
還是要等到工單流程2天跑完才能確定金額,再行通知,
(遠傳的工單是要多少人簽核?竟要2天,效率這麼差)

更扯的是我詢問客服我的門號之前是幾號到期,客服回答是11/14
遠傳真有你的,我11/16號購買儲值,才delay 2天,就把我餘額隱藏起來.
擺明吃定消費者!如果我不打電話去唉唉叫!不是平白損失nt:1500
jason76kimo wrote:
我也是遠傳預付卡的使用者 我想分享我的狀況一下
我也常常發生過了半年忘記儲值的狀況
但我不但沒被鎖卡
遠傳還自動幫我+50元 並發一個簡訊給我 請我繼續用下去..
我就是因為這點 很滿意遠傳 所以不打算換別家
奇怪為什麼你會被鎖卡...有點不了解
...(恕刪)


我印象中也是這樣
遠傳只要在到期前三天有開機的話
就會自動加值50元,且延長半年期限
而且會發簡訊通知
會要求至少要撥出一通
這樣的條件應該算好的了吧
老實說除非把遠傳當備用卡
平常幾乎未開機,連加值都沒機會
甚至被停用
我是覺得消費者購物前一定要把權利義務看清楚,
特別是在台灣無論是月租或是預付門號都要留雙證件簽合約,
把自己權利義務看清楚,考慮清楚再簽名,而不是出了問題才在那裏嫌東嫌西好.
預付卡到期前被扣光是一回事,還有些人急著用便宜的價錢拿手機,殊不知通訊行在合約上動手腳,到頭來倒楣的還是自己.

前陣子辦了張中華2G的免費預付卡當備用門號,在工作人員影印證件時我除了填申請表外也仔細看了一下權利義務,首先把"接收本公司與合作廠商傳送之廣告簡訊"、"啟用免費1個月來電答鈴服務"這兩項都勾否,然後又看了相關退費規定,我那張卡是2009年12月到期,逾期未加值時自X月Y日起金額會歸零,需要親自到客服中心櫃台申請復原,超過X日沒申請門號就會被收回,到時候要復原要負擔作業手續費,可選擇退費或轉移到重新申請的門號上.... 看完後才簽下大名.

我是覺得現在三天兩頭就有人在網路上抱怨某業者很黑,某業者很賤,某業者廣告簡訊一堆、某業者附送一堆加值服務到期後都不會主動通知等於強迫消費....實際上很多東西都是自願接受的,老話重提,消費者最大,所以簽約之前一定要把合約看清楚,有不懂的地方就問櫃台人員,如果怕櫃檯人員隨便回答或是為了業績虎弄你,那也可以打電話到各業者的客服中心詢問.

以樓主的例子來說,幾個月前就有要求業者預付式服務不能定期限,如需要訂期限也必須充分告知用戶並於到期後提供退費或轉換至其它門號的方案,或許樓主當初購買預付卡還沒施行此一辦法,但我相信如果打電話到客服中心去跟業者好好談,應該有解決辦法.
Uber輸入介紹碼5120b搭車享優惠. https://www.uber.com/invite/5120b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