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uyoumin wrote:
前面舉的抄數字例子還不夠簡單嗎...(恕刪)
這不就對了.
用你舉的(數字)代表(數位資料)好了,
用(Jitter)代表(每個人對數字所寫的寫法不同).
第一個人開始寫數字,交給第二個人開始抄,第二位抄完再交給下一位,每位都用自己的(寫法)(有Jitter)抄下來給下一位,一直到100位為止好了.
分析一下:
如果到第100位所抄到的,和第一位一樣的數字一樣,那就沒有問題.
表示>>>每個人所抄的數字都一樣,並且下一位都看得懂--->>
可以解釋成,有Jitter,但還在接受範圍內(故有Jitter,也是OK的)
如果到後面發現數字不是原來的數字了:
>>其中有的人寫的太亂太草了,導致下一位無法識別,(這就是Jitter過大,超過可接受範圍)
下一位只好自己想像去填寫,再交給一下位.
所以我說的沒錯啊,Jitter一直都有,只是(在不在)可以接受(讓下一位看懂)的範圍內,
即使有Jitter,只要可以讓下一個處理裝置能明白識別,就等於沒有Jitter的問題.
我想,你可能炮錯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