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個簡單的問題,花很長的時間,不定時,不定額,小額度的,從自己戶頭提領現金,用提款機提領,然後私下拿給父母,或是去臨櫃存至父母的戶頭,是否這些錢就能變成叫做"非我本人財產" 也查無贈予記錄,我就說是我花掉也可以?
遺產稅就死亡前二年 你的所有戶頭存款 有無不正常的增多減少。 國稅局都查得到喔。贈與稅。每年有無超過244萬的現金被提領。看有無買車買貴重金屬之類的。 這比較難查。反正不要同一銀行超過200 就好了。 銀行都有紀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