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電視新聞~~~
一位母親騎著兒子的機車出門...
不料闖紅燈+沒戴安全被警察開單(2400)~~~
但這位母親同時也沒駕照....因此開了無照駕駛(6000)!!!
可是...同時又開了一張...機車所有人把車給無照的人騎...於時兒子又被開了一張罰單(6000)
據新聞表示兒子當時還正在服兵役

前兩項是OK..不過...機車所有人把車給無照的人騎....
自己的父母..會騎...應該不會不借吧!!!!!

不過不論如何...還是要有照駕駛比較好...
除了罰款貴外...出了事也比較好處理!!!!
文章關鍵字
就警察職責及法律觀點,
本來就應該開這樣.

難道要等出事再後悔嗎?

對的事不去堅持,應該也屬於做錯事的一種.

我問過監理站的人 他們說警察不能連續開兩張以上的罰單 是違規的喔

可以申訴
在01有許多好文章可以爬~真好呀
剛剛也看到了,也跟老婆討論了一下,結論是:這位媽媽當時口氣可能不是很好,加上又一直盧~
所以,會有這樣的情形~甚至在找了媒體投訴後,依然故我(最後的新聞畫面)沒戴安全帽
其實,多半警察在遇到一直盧的歐巴桑,通常都會受不了,趕快把她們打發走,也不會開單~
因為,丈母娘跟她的姊妹們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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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speed wrote:
錯我問過監理站的人 ...(恕刪)


連續開兩張以上罰單就法律層面來看哪裡違規了?

舉例來說
如果今天你的車裝上別台車的車牌而違規的話
除了違規的部分照開,你還會另外收到兩張罰單
一張是給你的:使用他車牌照行駛
一張是把牌借你的人:牌照供他車使用
這種例子我看過好幾次了,並沒有違法的部份

另外有些罰單並不是當場就開
這則新聞的婦人所收到的無照駕駛罰單就是事後補寄的
因為員警開完未帶安全帽+闖紅燈罰單後,罰單會送到監理單位
監理單位如果查到駕駛人沒有駕照的話
會行文給開單的員警,請他補開無照駕駛的罰單

闖紅燈+沒戴安全+無照駕駛這一點只能開一張擇重處罰
機車所有人把車給無照的人騎這一點可以再開一張沒有錯
不敗法則--永遠等最新的~
警方開立告發單是屬於行政罰的一種
而不是所說刑事案件
當然可以依違規事實處罰
誰說只能擇一處罰或者是擇重處罰
只是警方通常都是便宜行事

基本上警察素質不一啦
如果說你真的違規但是口氣好一點
我想警方能〈秉公處理〉的應該會少一點吧
哈哈

而不能連續開罰是說同一時間內違反了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但是那個媽媽卻是同一時間內違反不同的違規事實
所以當然可以依法告發囉
記者應該要去問那位媽媽,為何不去考駕照?為何不戴安全帽?為何要闖紅燈?
不是不能連續開兩張罰單
是同一項罰則不得連續開兩次

就是說如果你沒戴安全帽被開單了
再下一個路口又遇到警察
你不可能再一條路上就變出一頂安全帽
所以下一個警察不能針對同一項違規事項開立罰單

那記者還拍了一段她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這樣應該還可以再開一張吧~
都已經被開了三張罰單還敢這樣,一昧批評警察無禮又不知道檢討~
她應該感謝當時警察沒有拆機車大牌和扣留機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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