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花蓮吉安鄉全聯買東西遇到一個智能不足的人貼身騷擾,我當下第一個反應是衝到櫃台請門市報警,門市人員說她有通知經理了,隔了許久我在裡面一直等待也沒看到所謂的經理出來而那變態又想大辣辣的走出店家,我一邊報警一邊抓住那變態,門市人員沒有人出來協助我,報完警後所謂的經理才來,還告訴我她有報警了,但是來的警察是我自己找來的,<她根本就是在說謊>一開始也沒有想要處理的心態,我把這些事告知警察也去調錄影帶確實看到門市人員沒有人伸手處理,經理臉更垮了,其實我知道那變態是智能不足對他提告沒有用,但是店家處理態度更讓我不爽,她問我,小姐你說我們處理速度慢法律有規定所謂快跟慢的時間嗎?你說我們門市人員不協助是因為她們有職責所在阿,我反問她所以就算客人在你們店被殺了你們也職責所在繼續結帳嗎?她一直問我你到底要怎麼樣,我說你們公司本來就該有一定的機制規範怎麼是你一直來反問我要怎麼樣。更妙的事傍晚時他們的陳姓區經理打給我一副表示那個人不是他們的員工所以不關他們的事就算是他們賣場發生的他們也沒權力攔住客戶,他的意思就是表示跟他們無關,我說沒關係那就來告順便上報,他冷冷的說恩好阿你這也是給我一個很好的提議,說真的我沒看過這麼爛的連鎖店,什麼事情都撇開,我覺得在他們商場遇到這種事就夠倒楣了還遇到這樣處理事情的主管。警察人員是說可以到鄉公所調解,可以提出損害賠償…我想了解應該如何處理會比較好…拜託拜託有此類似經驗跟有法律相關的朋友可以提供我一些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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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學法律的,純個人意見:
有犯罪行為的現行犯,每個人都能報警處理,但店員或經理或經過之路人甲不報警有沒有違法?
賣場的緊急應變規範我想都會以是否妨礙該賣場做生意為前提.
您遇到的狀況比較像是冷漠的台灣人,若您碰見相同的情形發生在別人身上時相信您會熱心協助處理,
但別人可能不會,所以總歸是道德責任與勇氣問題吧.
生氣傷身,您想要的是論輸贏還是損害賠償,先想好再考慮調解,比較不會到場調解時忘了自己的初衷為何.
我想要的是店家該有的處理態度跟道歉其實不是要賠償,我不想讓這種惡劣店家用這樣的態度變相的再欺負我們消費者,早上已到警局做紀錄了,連承辦員警都認為用媒體力量是最快速的,我已提報到媒體希望會有用。
不明白為什麼店家不幫忙 @@?
報個警 人跟責任推給警察來處理
顧客也滿意
真的不明白 = =...

生氣貓 wrote:
今天到花蓮吉安鄉全聯...(恕刪)


公車上女性被騷擾司機都可以拒不開門整台開去警局。

告到總公司吧!

要不然告到性騷擾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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