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xdevil wrote:好心建議一下樓主。樓...(恕刪) 好心建議一下樓主。樓主提出在某個商家購買的公司貨相機其實是水貨。但是樓主現在提不出保卡或是盒單以及任何證明。只說店主一定認得您(或許您真的在那家店買了數百萬的營業額吧,不然我想那家店也不會只賣5D2,更別說是四年前某個人山人海的資訊展了),還有要調閱四年前的某個人山人海的資訊展的監視錄影帶。個人覺得其實該店主已經很客氣了,不但提出了如果是水貨原價買回且十萬賠償金的條件,至少目前也沒有打算控告樓主毀損商譽,不然樓主你在法庭上要如何舉證這台相機的來源呢?樓主其實在發文前直接電聯該店,詢問是否有銷售記錄或是保卡的紀錄,而不要直接就po文詢問網友有無相關類似經驗,那也就不會弄到這麼難以收拾的地步了吧,更不需要在網上揚言要告人毀謗或是妨礙名譽等方式去捍衛自己的清白。我可是好心提醒,可別告我呀這件事情可能的情況還真多:canon那裡的疏失沒有序號記錄、樓主的相機在某個不知情的狀況下(如外拍)被人用水貨掉包、該相機店真的有不肖員工拿水貨當公司貨賣、樓主其實是詐騙集團找了台水貨要敲竹槓、樓主記錯了其實不是在該店購買...等等。不管結果如何其實好想知道事情真相喔1.我也沒有說要告人(只是有人說我會被告)那我當然要對可能發生的情況給予回應2.你說的任何可能都有真相就只有等待相關人員調查3.我也希望能有個圓滿的結局4.再來我只希望大家都打給彩虹詢問自己的機身號碼是否是真的公司貨(我不希望在有人發生跟我一樣的狀況)要等到發生問題才知道
買東西沒發票、沒收據!用現金、沒刷卡記錄公司貨也不註冊....如果這樣要讓人相信被騙了,的確連我路人乙沒話可說了!因為如果東西將來會想出售,盒單一定得收好!若不會出售,那就全丟無妨,反正用到壞再丟......
提供一下建議(一)就樓主而言1.請先與店家聯繫請雙方回想一下是否有交易的印象2.萬不得已 請01協助調四年前的紀錄檔發個信給買你鏡頭的人 看他的鏡頭是否還在??(個人覺得留著的機率低)(二)就店家而言1.因為樓主已說 他是全台前幾個人拿到機子所以是請店家調四年前的進銷存 看一下前幾台有沒有這機號2.依照商業會計法第38條規定進銷存憑證店家要保留五年 帳冊要保留十年所以調資料確認應該不難3.如果店家調出真的有這一台機器銷售又確定是從彩虹取得的話那麼責任就在彩虹 甚至佳能(三)建議雙方 先碰個面 釐出真相也請店家站在保護消費者立場 幫點小忙(我想真相釐清後 大家給你的讚賞 應該遠遠超過那十萬甚至很多人也會轉到貴店消費)如果雙方都無責的話 那麼問題就出在彩虹 佳能代表他們的系統維護上有問題原子ATOM wrote:好心建議一下樓主。樓...(恕刪)
原子ATOM wrote:如果你是老闆你應該記得我我是全台灣10名以內拿到5d2我的24-105的鏡頭是當天在會場就轉被給另外一個買家所以我只有拿機身鏡頭在另外一個買家那裏如果01可以查到2008年12月的留言記錄應該可以找到這位證人是的我的盒子被家人丟了所以我才上來詢問是否有人發生同樣的情形我也白思不得起解機身號碼0230106325我最近要賣出才被買家告知機身編號查不到所以過了4年才知道幸好都沒有故障各位買家也檢查自己的機身號碼吧如果沒有記錯的話我記得有給我保固卡的但是被家人丟了你們要怎麼說都可以如果可以查到會場的監視器記錄也就可以證明我的確跟這個商家購買...(恕刪) 你自己有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