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駕駛人,是被保險人與四等血親,三等姻親外,另外加上的被保險人,就是多了幾個人,比原本的車體險多了幾個人。
限定駕駛人,是只有被保險人夫妻兩人而已。
被保險人數多寡,應該是:
車體險+附加約定駕駛人 > 車體險 > 限定駕駛人
根據你所述,業務並沒有把你的單改為限定駕駛人,而是沒有幫你加上免追償。
我是一個路過的鄉民,我提醒你一下,你文中的被改為限定駕駛應該是一個誤會,但是這樣子寫,有讓人以為業務竄改你的車體險這部份,需要注意,免得被有心人士利用。
免追償與三萬塊才是你的訴求,免追償附加條款很便宜,不到一千塊,希望你可以不覺得我太雞婆。
VITUS0714 wrote:
我在看到這份保單之前, 完全不知情財哥將我的要求條款, 改為限定駕駛保單,
這份保單上的中間那行, 雖然最後寫兩人, 但名字只有我一人, 另外一欄為空白,
後來詢問財哥, 財哥是說出了事情, 再把出事的人的名字寫上去...
但這根非限定駕駛 以及免追償的保險範圍仍然不同...
在談得當時, 財哥不斷跟我說會打折給我, 我也不斷強調我要免追償, 非限定駕駛, 沒想到後來看到保單多了這句話, 另外一個引爆點, 是要多三萬多才有非限定駕駛與免追償....
了解 原來有這麼一招
出事了再來填約定人
可是這算偷吃步吧

豈不是把保一般車體險的保戶
還有保險公司當傻子?
保單也算是具有正是法律效力的合約
可以讓人家這樣開心就改的嗎?
保險公司真的可以接受如此的行為嗎?
我覺得業務的這種說法挺詭異的
回歸正題
V大的這個保險問題真的不大
退保重保 不然就補個差額
就沒事了
mysteryguy wrote:
VITUS0714大,你買的車體險已經是一般人講的乙式車體險,並不是那種比較便宜的限定夫妻兩人的限定駕駛人車體險。這個就是我比較雞婆的地方,我認為你文章提到的被更動為限定駕駛人車體險,並沒有出現在你的保單中,但是你這樣講,會讓人以為這業務惡質的把你的保費變貴,但卻保的是限定夫妻開車有打65折的那種便宜車體險保單。
有的網友這樣認為,因為對車體險的種類與各自的保障範圍不瞭解,但也有業務路過看到這篇,順便撿起石頭k一下,不分青紅皂白的喊打喊殺,真是夠了。
首先先要搞清楚這張保單是甚麼?
如果說是m大說的"一般乙式" 這價錢又太便宜了些
富邦的保費可是數一數二貴的啊
據我所知
限定-->本人及配偶
約定-->本人及數名約定人(僅限約定人 沒有四等親)
所以 被保險人數多寡應該是
一般車體險(四等親及列名駕駛人)>車體險附加約定駕駛人(2~數人)>=車體險附加限定駕駛人(2人)
因為附加約定駕駛人正是保險公司為補限駕之不足推出的產物
(限駕僅限配偶 對單身者不公平)
以上是我所知道的
還是得請V大看一下保單附件的約定駕駛人附加條款嗎?
附加條款裡有一條"被保險人之定義"
從這裡就見真章了
PS.m大您最後一句 小弟極表認同
VITUS0714 wrote:
另與板上大大道歉,我所提之限定駕駛,應該是認知上的錯誤,一切以我所po的保單為主,保單上面中間那行寫的是約定駕駛2人,我不知道這樣是否有保障到任何開我車的人,因為我當初要的保險範圍,是任何開我車子的人都有保障到,
至於免追償這條,我在保單上還是沒有看到,是否要三萬才能把我的需求都涵括,對保險了解的大大,可否幫忙確認,感謝!
在我推測 這整件事極有可能是溝通不良造成的誤會
V大可能向財哥表示了希望能壓低保險價格的想法
所以財哥採取了 乙式車體險附加約定駕駛人條款
並且空下了約定人的欄位 以後有問題時在填入駕駛人
(這招是否有用我有點存疑就是 如果有用我也要來這招)
達到保費打折(限約定大概可以得到六七折)的目的
而V大後來因為沒看到免追償這條而產生誤會
因為限(約)定駕駛人與免追償兩者是完全相反的
有限(約)定就不能有免追償
故必須以原始一般乙式計價 並加免追償
(所謂加價兩三萬就是這樣來的)
財哥當然會拿到保險退傭
每個業務都會拿到固定比率的退傭
但只要保單是真本(以前有不肖業務會偽造保單)
我相信財哥並沒有多A錢
保費的部分 我必須告訴您
富邦就是這麼貴 台灣第一貴
目前我想V大您應該釐清的問題是
財哥這招真的有用嗎?
保險公司可不是傻子 大家都玩這招保險公司豈不要收了?
不要最後偷雞不著蝕把米 保險公司不認帳就糗了
至於財哥 我想他應該沒跟V大您溝通清楚
免追償與限約定之間的關係
而且他這招是否有用 我也相當存疑
建議V大如果很想要免追償 又覺得保費貴
不如把這份保單退掉
保險不是買了就退不掉的
改保別家 富邦的保費真的非常貴
希望能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