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po首先,我沒有第三責任險。真的是剛開始就死一大半。我想我和些親朋好友談過後,果然我不能、更不該想辦法在那張協議書搞上了...只能怪我當初該硬的不硬起來。而我爭取到明天的會談機會,是用崩潰、毫無形象的誠懇淚水換來的。而我的家人也認為,這修車12W UP是很難再講了,能談的果然還是營業賠償的部份。幾位回應我說,對方也不願意出狀況...尤其搞成照片那樣,這點我也認同:好好一台新車,稍有點擦撞也就算了,怎麼突然搞成這樣。只是我本來不該賠的,我也不能輕易的賠人家。明天真的,拜託我的大姨丈了。
美固漆 wrote:所以這就是妳不懂車險甲式全險 保自己保對方(不須警方鑑識,保險全額賠償)ps:保單內之限定保額乙式全險 保自己寶對方(需報案,有警察備案即可理賠)丙式險 出事不論對錯.保險公司會依警方鑑識之按比例賠償對方.自己車受傷須自己處理不再保險範圍不懂不要亂回答 謝謝...(恕刪) 甲乙丙式有賠"對方車體"險??這是我第一次聽到只有"第三責任險-財損"才有賠對方吧你說的應該是拿自己修車的錢去賠對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