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高速公路內線道為超車道

don007 wrote:
昨天才在休息站的小便...(恕刪)


本來就應該是這樣馬
有這麼好讓內側車道都空出來
是要留給裝高檔測速照相警示器的車狂飆的嗎
簡單一句話就是內線必須開到限速就對了
這樣哪還會有什麼檔到人的問題呢
車廠如果不能保證時速表的準確性
那政府只好強制要求車廠必須配備GPS來顯示正確的車速
才不會讓高速公路上車子每台時速表都是110卻每台速度不一樣

保持安全距離?算了吧
檢測機制整條高速公路有幾個
車上也沒有測距離裝置
由駕駛人目測也不夠準
還有人會來切西瓜
執行困難阿
如果沒有反制機制
法規形同虛設
想這樣沒煩憂唱著歌一直走
內側車道是「超車道」不是「飆車道」
討厭兩種人
一種是錶速低於最高速限很多
卻又佔著內側車道的駕駛
另一種是喜歡超速
又硬要別人把內側車道淨空
留給他們超速用
喜歡超速別人管不著
但也沒權利要人把內側車道讓給這些人

錶速不準
GPS也一樣會有誤差
GPS比錶速準??
這也未必
要看GPS的穩定度而定
軍用GPS精確度沒話說
但一般市售的真的就差很大了
GPS會受到地理環境影響很大
有時連天候都會有影響
就遇過GPS速度比錶速還快的情況
內線超車道開90....應該是要給45頓全拖的及大龜龜的專用道吧!!世界都反了~唉.......

泰倫斯 wrote:
有這麼好讓內側車道都空出來
是要留給裝高檔測速照相警示器的車狂飆的嗎


我们無須扮演正義使者 就像我们抓不完滿街的壞人


高速行駛也有很大風險 您不讓它過 他們從右側超車(或亂擠中線) 反而危害大家


取締違規是交警的工作


MUS wrote:
不好意思, 斷章取義..
若今天於內側超車後, 要回到原車道卻因緊鄰車道前後車輛都無適當安全距離 100公尺以上, 請問您該如何駛離內側車道?? 還是您是天眼通, 只要在中線車道就能夠看到前面的前面的前面等等幾百公尺的狀況判定適合超車?
.(恕刪)


高速公路的車道線,白線長4公尺,彼此間隔6公尺, 所以每條白線的開端到另一條白線的開端是『十公尺』
另外,每個反光標紐間的距離也是10公尺,只要看一下前方有多少反光標紐或白線,不難掌握車距

還有,一般車輛的長度約 4-5 公尺, 所以2台車的長度約10公尺, 有三台車長的車距, 就足夠超車, 現在法規增加6倍的距離才開罰,這樣長的距離,您還超不過去, 這樣還能開上高速公路嗎?


泰倫斯 wrote:
法條的重點在於行駛速度低於最高速限,這就是我要說的重點
內側車道大家都開到速限並保持安全距離
哪裡還會有阻擋的問題...(恕刪)

"最高速行駛內線" 完全是錯誤的, 是完全沒有"路權" 觀念
1. 就現實面, 內線是不可能一直保持最高速

油門控制可以如此精準?可以用110定速在超車道行駛? 不會突然開到111超速? 或是109喪失路權?
不可能
下面動畫是說明" 內線不可能維持定速"
http://www.driveplaza.com/traffic/jyutai/jyutai_hassei/jyutai1-1.html
只要碰上爬坡, 速度就會掉下來,要再加油門,就在這個幾秒的時間內,已經不是最高速, 您已經喪失路權
,
您常開車就會知道,"<<在內線一直保持最高速>>", 是不可能的神話.
就算有定速裝置都不可能.

多加油門,您一樣會超速.

速度是 行走的距離/時間 , 而不是時速錶指針上的那個數字(這只是參考值)

2. 內線為超車道, 有超車行為才有路權
看看日本自動車道是怎麼寫的
請看圖

不是只寫"內線為超車道" , 還標示有"追越車線"和"走行車線"

也就是行車走"行車道" , 超車走"超車道"

但是,此條文一出(最高速行駛內車道),內線一旦定速, 就是一排車定速前進, 它就是行車道. 不再是超車道.
原因於下面詳述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325856&p=7#30390063
結果是
1.讓超車道(內線)塞滿車-->內側車道淪為行車車道,慢車道,和前面所說,"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不符

2.讓慢車佔用內側車道-->和宣傳所說"非超車時請勿佔用內側車道"不符

3.內,中,外線全都是超車道,也都是行車道.無所適從.

4.沒有超車道 ?讓所有超車都是違法的右線超車

這樣對嗎?
連官方都沒有"路權" 觀念, 解釋和宣傳完全相反?

內線到底誰有路權 ?

內線是用來超車還是行車 ?

那宣傳內線為超車道不就是"自打嘴巴!

官方說法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334156&p=3#30485621
不合理的理由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325856&p=11#30497075

3."最高速行駛內線" , 就是造成壅塞的主因

在沒有任何瓶頸下,只要高速公路的車輛密度過高,就會造成壅塞.

根據報告描述,大約在80車/公里,也就是車輛前後空間,車頭到車頭的間距,約略在 12.5 公尺,也就是前後車距8公尺,約1輛半車身的距離, 就達到臨界密度(critical density)。
達到臨界密度之後,如果前方車輛作出一些反應,後面車會比前面車反應還要大,會像震波一樣,一輛一輛往後傳.
雖然"壅塞"是發生在後方, 但是只要前方到達"臨界密度"時,就註定後方一定會有壅塞.
理由如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325856&p=12#30498261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325856&p=7#30390063
以高速公路車輛密度如此之高, "容許最高速行駛內線 " , 無異是取消超車道,而且促成"臨界密度"提早到達.造成塞車.既然會造成壅塞,當然不能容許"最高速行駛"

4. 被迫進行違法的"右線超車"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325856&p=7#30385378
我們的法規比人家少一條, 少了 "內線車速永遠高於外線" 的原則
既然車速是 左 高於> 右
超車當然是走左線
現在內線變成定速的行車車道, 要超車被迫只能走右線->違法.

我們的法條當中, 也顯示出毫無"路權"的概念.
右線超車,是進入中線,是侵犯大型車的超車道路權.
大型車超車後, 不離開中線,以中線行車, 則是侵犯小車行車道,大型車超車道,兩者的路權.
所以高速公路,毫無次序, 行車一團亂.

只要發現"右邊來車"車速比你快,就要自動變換車道,移入右邊車道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