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燃料稅計算公式,油耗7km/L為準...

政府燃料稅計算公式中,油耗居然是乘以1/7,等於是以每公升汽油只能跑7公里計算,真是傻眼...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409/34147187
(240*2.5)*12=7200元
我一個月用100公升
(100*12)*2.5=3000元
原來我的錢是補貼出去了!

lin740619 wrote:
(240*2.5)*...(恕刪)

用油少的去補貼用油多的
自用補貼營業
省油補貼耗油
少用補貼多用

真是沒天良的寶島阿
憑什麼自用的要補貼營業用的
營業用的可以賺錢,而且月收到甚至比領死薪水的還要多
還可以享有補貼..真是不公平啊!!
搞錯方向,重點不在算錯的那一點點吧

看了這個表才發現政府在懲罰省油的車,幾十年前的數據還在繼續用,現在的車油耗如果這樣應該很難賣吧!

還是隨油徵收最公平
今天在捷運上看到爽報的頭條:政府偷全民11億
汽燃費超收29年
我家2.0的車應繳$6180
卻收$6210
我也是那218萬的車主之一
還好有細心的記者發現
人民真的不能都相信政府
一般人收到稅單是多少就繳多少
誰有那個心力能像那位認真的記者那樣向政府單位一一求證
如果說是我家的得利卡這油耗是實至名歸啦...

可是我的....這個...恩...

政府到底停留在何等年代啊....
為什麼要讓少開車的人補助多開車的人?

補助小黃更是沒道理,

應該讓使用的乘客負擔才對!
30年前的公式竟然用到現在

不過要是改成隨油徵收
30年前每公升2.5元依油價比例或物價水準
可能現在每公升要收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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