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人有最新的改裝排氣管的法規嗎
我爬很多文章
都分不太出來哪個是正確也是最新的排氣管法規
有人分享給我嗎?
文章關鍵字
戰將4V125 wrote:
請問有人有最新的改裝...(恕刪)



推推推~~~

我也好想知道喔~~~
棒球痴、棒球狂、就是愛棒球
idman wrote:
參考看看http:/...(恕刪)


其他縣市是不是也適用呢??
時西北齊,立紅竿賀甯蒙鴻察,吹西北嵐風。查曉理奇稀,歸稽齊紅柑。
告訴你吧!!
你貼的那些圖片 那些法規 都是在安撫民心而以的啦~

你真的管改下去 不管你是否符合規定 不管你有沒有下彎 甚至說你是平管

只要警察看到是"改裝管" 一率開單!!
你可以不簽紅單! 你可以申訴!

反正這都只是浪費騎士的時間與金錢~
警察沒損失 他只是拿支筆寫字而已!

到頭來 浪費時間金錢的都還是改裝車主!!

因為我本身有認識很多賣排氣管跟做排氣管的!

很多都做成平管或符合規定 甚至有些回壓管 聲音分貝都符合法規的
警察看到~一樣開單ˊˋ~開好幾台去了~

警察只丟一句話 你改管~
有看到"可拍照函請監理單位通知車主做臨時檢驗",這下子條伯伯缺業績就從這下手了...呵呵
現在原場館都會被刁
就算你不簽紅單
它讓你去花一上午驗車就夠受了

被磨人搞到現在很多朋友都隨身帶著dm..證明"真的"是原廠管
我剛剛看了一下法條
監理站網站上面寫著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十六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
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
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
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三、未依規定於車身標明指定標識。
四、計程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車頂燈、執業
登記證插座或在前、後兩邊玻璃門上,黏貼不透明
反光紙。
五、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並應責令改正、反光紙並應撤除;
第五款除應依最高額處罰外,該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
並應沒入。

是指汽車不是嗎....而且上面說明了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
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
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致影響行車安全的定義是什麼....好模糊

依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附件十五 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

(二)機器腳踏車設備變更:
排氣管
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3.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排氣管尾管離地高度逾一公尺者,其尾管出口角度應低於水平線。

第1點、第2點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第3點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一日起列為臨時檢驗項目。

如果依其規定是不是就比較不會受罰
參考用而已...

原廠管最好...

從改裝換回原場管...

沒有任何壞處...起步一點油門就會動了...

尾速沒降...油耗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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