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直行機車撞上對向左轉汽車(我是汽車,我贏了!)


阿倫倫仔 wrote:
小弟我有一個問題
如果那台機車沒有超速
那這樣是誰的錯...???
因為在我看來機車也有點無辜
雖然他是超速了(但也才60幾)
畢竟還是直行車優先吧???
我應該沒講錯吧

我主要想問如果他沒超速



你可知道(時速60幾)的煞停距離是多少嗎? 你確定你煞的住嗎?

人的眼睛看到前方物體出現,腦部神經反應到手部再拉煞車把手,光是這個動作...在一般20初頭反應最好的年輕人來講,至少也要花約1秒鐘的反應時間才能將煞車把手拉起。

時速60幾...1秒鐘跑多遠了?

然後等到這1秒鐘跑完...這時輪胎才與地面開始產生磨擦力...

台灣的地面磨擦系數能有多好? 能有幾條路是0.8以上等級?

時速60幾時...輪胎與地面的磨擦距離又是多遠?

1秒鐘的神經反應+輪胎地面磨擦時間...

請問你時速60幾...在鑽出車縫到了路口才看見障礙物在前方的情形之下,你可以煞的住?



在前方路線不能掌控的情形之下,本身就是應該要先減速了,這很明顯的就是防禦駕駛概念不好

也要呼籲一下我們的政府,我們的駕照考試實在是太過簡單,駕照隨便都可以考到,一點都不重視防禦駕駛概念跟一些技術性理論,至少考駕照前應該要好好上課教導國人應該有的一些正確觀念,而不是交通違規被記了三點之後才強制上道安講習,試問...有多少人是還沒被記交通違規三點就先往送生命的呢?



KYO wrote:
上一篇事發經過 影片...超速直行機車撞上對向左轉汽車(我是汽車,我贏了!)(恕刪)


你是汽車,你贏了
你沒傷 他仆街

是否還有民事

對方撞得很慘
不知他家人如何

你再高調一點

公理得以申張,騎機車的不長眼,很快就上天堂

KYO wrote:
上一篇事發經過 影片...(恕刪)


看不懂
刑事責任沒了
別忘了還有民事責任
對方可告你傷害
不是有人說直行穩贏,不動最大嗎?前幾天一個停平交道的巴了不動最大,今天你又巴了直行穩贏,哈哈哈哈哈哈
首先恭喜樓主勝訴,一掃陰霾

個人認為勝訴是可預期的

自己常騎機車,這個是可以警惕一下

但也別忘了,還有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來自於停旁邊的汽車

還是要強調~~沒有不對的車,只有不對的駕使!

請各位大大不要隨意區分機車與開車族,謝謝~
只能說還好有行車紀錄器

不然有得揮了

不過這件案子已經定讞了嗎?
那機車騎士看綠燈就當神風特攻隊
啥都不管了吧
這速度很明顯超速
在路口又超車 速度又沒降低.....
恭喜樓主!

希望台灣能真正成為一個法治國家,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不要再有那種死者為大傷者為大就是非不分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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