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別再討論重機駕駛道德了

台灣如果落實絕對路權
效法國外因為違規掛點也是要賠
法官不能濫用應注意未注意這種鳥判決
我想開汽車的反對者至少少一半....
很現實...但是我覺得就是這樣...
heymu wrote:
台灣如果落實絕對路權...(恕刪)


同意+1
台灣社會有一個觀念就是"死者為大"
感覺好像就是只要死了~別人的傷害都不用負責與彌補了
這個觀念很糟糕

雖然人突然走了~辦後事很傷心~
但是對方又何其無辜~對方的父母妻兒朋友就....活該?
現在01神壇都不用正名了? 一堆神來神去的文章不管~雙重標準!不曾認真~所以不會輸
為甚麼砂石車不能開高速公路跟高架道路? 這也是沒道理啊! 砂石車也可以遵守速限, 砂石車也可以洗的乾淨. 砂石車的駕駛難道都不遵守交通規則嗎? 難道砂石車很危險嗎? 是駕駛的問題, 不是車輛的問題. 要批評的人要有大貨車駕照以上才能講話. 所以我主張125cc以上機車跟砂石車同時開放高速公路外側一個車道. 這樣沒話說了吧!
miketu wrote:
所以我主張125cc以上機車跟砂石車同時開放高速公路外側一個車道. 這樣沒話說了吧!
所以巨大多輪和兩輪擠, 嗯嗯, 好個提議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Metal_Black wrote:
你的發言,一直針對"機車很危險"這件事上大作文章,
開版的人是希望大家把駕駛道德和交通工具分成兩件事來看,
而你~卻一直執意將焦點放在"酒駕和機車是危險的交通工具"
實在讓人匪夷所思...(恕刪)


我想是我沒有表達清楚,如果您看到我在本串的第一篇發言,其實是以提供參考資料為主,後來是為了與 心靈奧客 兄和 clive 兄的討論,僅是與 clive 切磋對於資料的看法,確實與本串主題關係較小。也因為比對資料的出處不同,所以我把在另外一串(比較討論路權開放的問題)的 post 與資料來源引過來,我也說明了與 clive 兄的討論確實與本串不太相關(也就是我說離題的意思)

至於開版的樓主想說的確實是請大家不要拿駕駛的道德來做文章,我也並沒有攻擊任何國內騎士的行為(我很少看到重車,也只有租 250cc 車出去玩過一次)。

cp296944 wrote:
我覺得駕駛的道德根本是個人的問題
不值得大家常常來筆戰並麻煩版大設為唯讀...(恕刪)


不過我認為我提供的資料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也就是雖然版上受到委屈的好騎士都覺得道德是個人的事情,但是以別人的經驗,整體來說美國人在騎機車的時候脫序行為比開小客車較多,水準確實不齊。

Metal_Black wrote:
你已經"預設"了只要是騎機車的,都比較愛喝酒,愛酒後駕車...(恕刪)


真的很抱歉給您這樣的印象,但是我提供的資料並沒有針對性,是美國的資料,只可以當個參考,我想我們都明白統計資料與個體的行為絕對不能畫上等號。我提到酒駕是資料裡只有這點與發生車禍的車輛數兩項是客觀的(頂多加上 1/4 駕照不合格的部分),這些都是死亡車禍,也只能量量酒精濃度查查駕照,肇事責任資料沒有列我也無從判斷。但是酒駕事故率偏高,以及 50% 是自行發生事故,多少反映了一些上面提到的問題。

cp296944 wrote:
數據只能做為參考,絕對不能形成主觀意識。...(恕刪)


那要用什麼來預測未來更好呢?再次抱歉讓您有這樣的印象,我並無意暗示 機車騎士 = 酒駕,我想暗示(後來有明說啊)的是:整體來說美國人騎機車的時候水準不大好。

cp296944 wrote:
如果數據真可以偏概全。我也來舉個例,AIDS患者多數是共用針頭者,那麼我可以大膽猜測,AIDS患者都是因吸毒而染病?又或者是AIDS患者都愛吸毒?是這樣嗎?真的是太扯了。...(恕刪)


數據確實可以被任意解讀,也是我與 clive 兄討論的地方。不過您舉的例子,倒是在政策制定上有很大的影響力,所以防治 AIDS 的重點項目之一就是反毒與免費提供吸毒者乾淨的針頭。

我提出的東西沒有針對性,但是反映的事實頗為明顯,我相信版上的好騎士都不需要提醒,但是當我們硬要劃分機車騎士為一類的時候,當然就只能看概略的分佈如何。



Metal_Black wrote:
你要我因為別人的駕駛行為,來替他們背個"形象"的十字架,要是這個邏輯可以成立,那我只要在路上看到任何一輛自小客車違規,我也可以將其扣上一頂"形象"的大帽子...(舉凡公車形象,小黃形象,小貨車形象,大貨車形象 砂石車形象,休旅車形象.......(恕刪)


呃,您說的非常正確,一般大眾對於開某牌車的車主都是有錢人,某牌車的都是女性,某牌車的都是有品味的收藏家,這些以偏蓋全的印象,就是這麼形成的啊。也就因為人性如此,才會有樓主這篇希望大家不要攻擊的文章囉。

Metal_Black wrote:
這是"人"的問題,老在那些數據上著墨,對整體交通環境並沒有幫助~ ....(恕刪)


這串討論其實跟整體交通環境沒什麼關係,不過我提供的數據其實包括很多資料,包括戴安全帽與不戴的死亡率,以及引出 clive 兄提供更廣泛的資料,多少對於制定交通政策應該有幫助。而且我相信人的問題就是一切的根本,政策法規的制定當然要慎重考慮人的因素才行。如果大家都很守法自重心智正常,我們就可以開放獵槍與打獵活動,如果大家意志力都非常堅強不會身陷毒癮,走私毒品就可以與走私 胸罩判同樣的罪了。


miketu wrote:
為甚麼砂石車不能開高...(恕刪)

那好啊!那山貓跟怪手也上去好啦!
十噸以上超大型吊車也上去好啦!
連飛機也在那降落跟起飛好啦!
那高快速公路就等著因承載過重然後一天到晚修路好啦!
然後修路又會縮減車道,大家再塞成一團好啦!
要拿C.C.數作文章是吧?
別把自己偏激的意見拿來發表好嗎?
這個論譠是來討論專業及技術問題交流的,請以客觀及適當的言詞來寫文章好嗎?
為什麼這個討論區某些人都在爭議一些個人對重機及路權的偏見呢?
但還是有好的,看到其它大大們發表重車文章,技術性及新車發表讓我受益良多,但是一些月經文…!
順便附上4月19日下午騎重機在新台五路交流道口遇到的情形:


有看到嗎?新台五路下來的砂石車(共四台)就把馬路擠成一團,我這個車道等到都綠燈了還是保持這樣15分鐘!
您老兄說贊成開側道讓砂石車上高快速道路,並跟機車擠同一車道,那如照片中的情形你喜歡嗎!
concord wrote:
......我再繼續遵守交通規則十年也是一堆人反對開放,
那我堅持照規則來是搞心酸的嗎?到底是哪個開車的說要爭路權先守法,我守法去考了駕照,
我照規則騎車上下班,還是改變不了那些好像為了反對而反對的人,那到底我要怎麼作才對?


為了反對而反對、為了自身利益無視他人權益、既得利益者心態的人,就別費心思奢望改變他們了。

沒實際使用過重車,甚至根本不屑了解重車的人,跟他們解釋再多,永遠都是紙上談兵,對牛彈琴。

提出再多外國路權平等的資料,永遠一句"國情不同"打死。

法令通過前,打著"惡法亦法"的大旗,大肆撻伐自行開放的重車騎士(他們的確是違規了),要求重車族須遵守法規。

法令通過後,換拿"最高駕駛道德標準"的放大鏡檢視重車騎士。

君不見各車種違規情事四處上演,卻惟獨重車違規才會造成天怒人怨,人人喊打。

冤有頭,債有主:

交通規劃不良,不怪交通部,怪重車族。

交通執法不力,不怪警政署,怪重車族。

司法判決不公,不怪司法院,怪重車族。

連坐法:我看到 A 重車騎士違規,所以 B 不配擁有平等路權。

流氓心態:因為重車撞不贏我,所以不准上。卻不是因為我的殺傷力較大,所以我開車要更小心,不能再像過去一樣隨心所欲

戴帽子:重車一定都是如何如何違規,一定都是如何如何危險駕駛,所以不配擁有平等路權。

階級鬥爭:騎重車的一定都是有錢有閒的人,一定都是金字塔頂端的人,重車只能當做休閒工具,所以課重稅只是剛好而已。

受到政府成功洗腦者:公路是我們大四輪專用的,小二輪憑什麼跟我們共享路權,小車就是應該旁邊玩沙去,別忘了你們可是機慢車機器腳踏車,了不起也只不過是大一點的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罷了,公路這種速度這麼快的地方,不是你們玩的起的。

眼紅症患者:重車進口前,我的爆改喜美(舉例用,請勿過度反應)稱霸全國各大公路,重車進口後,連個小CB400都把我電的死死的,連坐在旁邊的辣妹也在笑我,想到就不爽,以後看到一台撞一台。

樓主發這篇文的原意只是想說,各車種都會違規,不需要用最高駕駛道德的放大鏡來檢視重車族,

偏偏就有人很天才的可以把他解讀成"重車族不需要遵守駕駛道德",真是委屈樓主了。
+1

有汽車駕照,有開過汽車
有重車駕照,有騎過重車
講出來的話才客觀

只站在自己的立場觀點來看事情,很容易以偏蓋全
安保兒 wrote:
為了反對而反對、為了自身利益無視他人權益、既得利益者心態的人,就別費心思奢望改變他們了。

沒實際使用過重車,甚至根本不屑了解重車的人,跟他們解釋再多,永遠都是紙上談兵,對牛彈琴。

提出再多外國路權平等的資料,永遠一句"國情不同"打死。

法令通過前,打著"惡法亦法"的大旗,大肆撻伐自行開放的重車騎士(他們的確是違規了),要求重車族須遵守法規。

法令通過後,換拿"最高駕駛道德標準"的放大鏡檢視重車騎士。

君不見各車種違規情事四處上演,卻惟獨重車違規才會造成天怒人怨,人人喊打。

冤有頭,債有主:

交通規劃不良,不怪交通部,怪重車族。

交通執法不力,不怪警政署,怪重車族。

司法判決不公,不怪司法院,怪重車族。

連坐法:我看到 A 重車騎士違規,所以 B 不配擁有平等路權。

流氓心態:因為重車撞不贏我,所以不准上。卻不是因為我的殺傷力較大,所以我開車要更小心,不能再像過去一樣隨心所欲。

戴帽子:重車一定都是如何如何違規,一定都是如何如何危險駕駛,所以不配擁有平等路權。

階級鬥爭:騎重車的一定都是有錢有閒的人,一定都是金字塔頂端的人,重車只能當做休閒工具,所以課重稅只是剛好而已。

受到政府成功洗腦者:公路是我們大四輪專用的,小二輪憑什麼跟我們共享路權,小車就是應該旁邊玩沙去,別忘了你們可是機慢車,機器腳踏車,了不起也只不過是大一點的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罷了,公路這種速度這麼快的地方,不是你們玩的起的。

眼紅症患者:重車進口前,我的爆改喜美(舉例用,請勿過度反應)稱霸全國各大公路,重車進口後,連個小CB400都把我電的死死的,連坐在旁邊的辣妹也在笑我,想到就不爽,以後看到一台撞一台。

樓主發這篇文的原意只是想說,各車種都會違規,不需要用最高駕駛道德的放大鏡來檢視重車族,

偏偏就有人很天才的可以把他解讀成"重車族不需要遵守駕駛道德",真是委屈樓主了。

+1

我不能同意你再更多了!

台灣的社會、被某些政客用二分法給操弄慣了

缺乏客觀跟中立的理性分析很久了、看到您的分析、讓小弟忍不住在這種口水主題回了文....

非常謝謝兄台(or女士)您的字字真言!
施振榮:能在紅海立足,就有資格看新的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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