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TSUBAJESTER wrote:
綜觀所有言談....
反對的還是建立在對於公共設施上的破壞與不尊重他人陸權等問題回應..
反正將心比心啦,一般騎自行車的人就有很好的路權觀念?
闖紅黃燈、比快搶路、占用騎乘人行道、逆向行駛.............等?
這些難道都不是自行車的十大罪狀?
反觀一定要將特技單車街道行為用放大鏡來觀看
偏見還是偏見阿!
真的是....(恕刪)
所以說~你認為把地面弄的坑坑洞洞是合理的?
你認為把公共設施用壞也是剛好而已?
因為你不在這耍特技 他也會被其他人用壞?
所以明明就是要壞的 大家都拿放大鏡在看你們?
這樣好了~我們一起約去大稻程
我騎我的車~你耍你的特技
反正那裡遲早會需要維修
你把他搞壞也是剛好而已對吧?
柏油路長期有車子在行駛所以會需要修護
反正他也是需要修護 所以你就可以拿鐵鎚去敲他幾個破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