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有個狀況想請教
假設原始之年所得=年薪36萬5千元,適用第一級距6%的所得稅,用國稅局網頁算出來的綜合所得稅是6900元(免稅額設定"未滿70歲一人",而標準扣除額用預設)
97年稅率級距表如下:
第一級距41萬以下--------6%
第二級距41萬至109萬---13%
此時親友給60萬委託買進10張中華電信,想要每年坐領配股配息,假設每年配息為4元,所以預計每年可以領到4000X10張=4萬的配息,不過年所得會變成"年薪36萬5千+配息4萬=40萬5千元",仍為第一級距6%,此時的所得稅為9300元,由配息產生的所得稅為9300-6900=2400元
所以本來以為該給親友的配息金額為40000-2400=37600
但是後來在網路上查到,中華電信的股票約有30%的抵稅額,所以每張中華電信的抵稅額為4000配息X30%=1200,而10張就是1萬2
我的問題是,這樣算可以抵稅1萬2嗎???所以可以得到12000-9300=2700的退稅額嗎??
謝謝各位前輩
請參考 小弟的BLOG (http://www.wretch.cc/blog/LIANGCY )
假設 中華電現金股利 4 買 10張 則可獲得現金股利 => 4,000 (扣抵稅率 30% )
=> 表示 中華電配發應税股利 = 40000 * 30% + 40000 = 52000 (可扣抵稅額 12000)
原PO 應稅所得 365000 + 52000 = 417000 如果有扣掉 扶養親屬 & 標準扣除額 保證不會超過 13% 的級距
原來未節稅 = 6900
股票節稅 = 6900 + 52000 * 6% - 12000 = 6900 + 3120 - 12000 = - 1980
退稅 1980 元
親友看法整理如下:
10張中華電信配息:40元
30%抵稅=40X30%=12
配股配息後,實際拿到的配息=40-12=28,也就是28000元
所得稅-30%抵稅額=6900-12000=-5100
退稅金額:5100元
真是越聽越不清楚,照親友的算法,所謂股票配息抵稅30%,也不過就是先把該給我的配息金額,先30%扣下來等以後繳稅用,%越高,先被扣下來的金額越多,這樣我反而希望0%,先別扣我的配息,先把這配息拿去做保險一點的投資,等到真正要繳稅的時候在拿出來繳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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