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有個狀況想請教



假設原始之年所得=年薪36萬5千元,適用第一級距6%的所得稅,用國稅局網頁算出來的綜合所得稅是6900元(免稅額設定"未滿70歲一人",而標準扣除額用預設)

97年稅率級距表如下:

第一級距41萬以下--------6%
第二級距41萬至109萬---13%

此時親友給60萬委託買進10張中華電信,想要每年坐領配股配息,假設每年配息為4元,所以預計每年可以領到4000X10張=4萬的配息,不過年所得會變成"年薪36萬5千+配息4萬=40萬5千元",仍為第一級距6%,此時的所得稅為9300元,由配息產生的所得稅為9300-6900=2400元

所以本來以為該給親友的配息金額為40000-2400=37600

但是後來在網路上查到,中華電信的股票約有30%的抵稅額,所以每張中華電信的抵稅額為4000配息X30%=1200,而10張就是1萬2

我的問題是,這樣算可以抵稅1萬2嗎???所以可以得到12000-9300=2700的退稅額嗎??

謝謝各位前輩
文章關鍵字
就我所知道的
你的算法是正確的@@
補字~~補字
所以這算是年收入在第一級距的優點囉?!

幫忙買10張中華電信股票,既可以讓親友賺配息,也可以幫自己抵稅,甚至還可以退稅,真是一舉兩得!!

不過,以上算法真的沒有任何錯誤嗎?!很怕一個算錯,年收入從第一級距跑到第二級距,到時候所得稅就變成13%了= =
golden-pul wrote:
所以這算是年收入在第...(恕刪)


如果可扣抵稅率沒錯,客觀條件不變

的確是這樣,但買越多因所得收入導致的課稅額遲早會比抵稅額多
請問一下,股息收入不是算再利息收入裡嗎?

也就是說27萬內的利息收入都不用課稅?

怎麼會併入薪資收入了呢?

疑問中?
富人之所以會富,就是懂得利用負債與槓桿!


請參考 小弟的BLOG (http://www.wretch.cc/blog/LIANGCY )

假設 中華電現金股利 4 買 10張 則可獲得現金股利 => 4,000 (扣抵稅率 30% )

=> 表示 中華電配發應税股利 = 40000 * 30% + 40000 = 52000 (可扣抵稅額 12000)

原PO 應稅所得 365000 + 52000 = 417000 如果有扣掉 扶養親屬 & 標準扣除額 保證不會超過 13% 的級距


原來未節稅 = 6900

股票節稅 = 6900 + 52000 * 6% - 12000 = 6900 + 3120 - 12000 = - 1980

退稅 1980 元
昨天請教了也有買股票抵稅的親友,他的看法跟樓上的不一致,他是說所謂中華電信30%抵稅並不是指中華電信除了配息之外,另外在多給配息的30%讓我去抵稅,而是把該給我的4元配息,先把30%先扣著,實際上我只有領到4元X70%,而另外4元X30%則是抵稅後才把多餘的錢退給我

親友看法整理如下:

10張中華電信配息:40元

30%抵稅=40X30%=12

配股配息後,實際拿到的配息=40-12=28,也就是28000元

所得稅-30%抵稅額=6900-12000=-5100

退稅金額:5100元



真是越聽越不清楚,照親友的算法,所謂股票配息抵稅30%,也不過就是先把該給我的配息金額,先30%扣下來等以後繳稅用,%越高,先被扣下來的金額越多,這樣我反而希望0%,先別扣我的配息,先把這配息拿去做保險一點的投資,等到真正要繳稅的時候在拿出來繳錢



六樓的已經回答得很清楚了,還附上部落格裡的說明,樓主偏偏又在七樓貼出親友的回答

如果是這樣,你怎麼不直接聽親友的回答就好?還來這裡找答案?

雖然這裡的答案,很多是錯的,但是多少參考一下吧.....
剛拿了今年的2412配息通知書,
10張,
股利:38300
抵扣率:30.61%
可抵金額:11724

38300 x 30.61% = 11724
我銀行實際入帳: 38300,
稅單上應為:
股利總額:38300+11724 =50024
可抵金額:11724
股利淨額:38300

只是股利所得,在報稅時,不清楚是算在個人所得 or 27萬利息免稅 ?
jackyad wrote:
剛拿了今年的2412...(恕刪)



股利所得不用再加上:11724


其實很簡單,股利通知書上都幫你算好了

股利所得:38300
可抵金額:11724

股利所得,在報稅時算在個人所得

個人所得*所得稅率-可抵金額 = 真正應繳稅款 or 退稅款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