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託有一張〝歲歲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附約〞,保證續保至 69 歲,
可獨立附加於壽險主約,而最令我感到興趣的是它有甲、乙、丙、丁四型,其中----
甲型--實支實付一般型:
本公司於「每次實支實付一般型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內,就實際醫療費用,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乙型--實支實付全民健保補助型:
本公司於「實支實付全民健保補助型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內,就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保部份,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如被保險人之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分攤者,本公司按前項約定計算所得金額的 70% 給付之。
不知道大家如何解讀甲型中的〝就實際醫療費用,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這句話,是否也有國華那張相同的理賠方式?
國華那張沒有條文化,隨時可取消理賠健保補助的部分,但中信這張是直接列入在條款中耶!
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
這句話我的解讀是自己花多少錢.保險給付多少.所以只要是自己沒花到的都不會給付.意思是指假設我醫療收據看了10次我使用健保卡繳給診所1000元.這部份我就給付1000元.另外如果診所有開一些意外需要用的水藥.藥膏.傷藥.反正診所可以列出名目的且是你自己自費的.都可以理賠.看你花多少賠多少(重點要看你實支實付保多少若3萬.則額度上限就3萬)跟一般意外醫療險沒兩樣.
不過我覺得目前有賠就當做賺到.沒有賠也有別的方式去COVR.像我們有買其他張薪水保險就是來COVR這部份.所以即使國華這部份不給付了.我還有另一張可給付薪水保險.這個也是去看診一次給付一個比例.100萬保額來說部份不能工作一個月可以多給付5千.完全不能工作一個月可以多給付3萬.永久不能工作可以給付83.3萬分100個月給付.
jmh010357 wrote:
國華的意外醫療實支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