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ashen wrote:之前都是用自然人憑證...(恕刪) 如果之前妳父母有合併申報可以先用妳爸爸的金融憑證下載父母去年所得的資料!另外~股利所得也要算~所以當股利所的超過8萬~就沒有扶養的必要了!!
GARGINE wrote:如果之前妳父母有合併...(恕刪) 他們之前都是到國稅局那很大一張紙後面再夾一堆收據在申報家中的車子、房子、保險受益人都掛我媽的名下也就是說我媽是家中身價最高的人能算是扶養親屬嗎
GARGINE wrote:如果他們都沒有自然人...(恕刪) 我到國稅局的網站http://www.etax.nat.gov.tw/wSite/lp?ctNode=10815&xq_xCat=B&nowPage=1&pagesize=153. 申請核發國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要自然人憑證
天城奈特 wrote:你爸媽的扣繳憑單跟利息所得如果超過七萬七你可能就不能拿來申報了 重點是非利息所得的部份,不要超過8萬啦(7萬7加健保費)。利息的部份不要超過27萬的免稅額就好了。(是個人還是整戶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