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到一封掛號
是綜所稅補稅通知
當下看到金額很傻眼
後來又看到罰金更氣
上面寫明因為漏報2筆所得稅所以處以罰金
但我覺得不太合理
因為我是沒收到扣繳憑單所以沒有報(但我無法提出證明)
而非故意不報
這樣就直接被罰錢
實在很無理
請問版上是否有人有處理過這樣的問題?
我是否可以不繳納罰款
只繳補稅的部份呢?
文章關鍵字
glorialfy wrote:
昨天到一封掛號是綜所...(恕刪)


建議先繳再申訴...

警察 國稅局 軍人 都是他們的人....

您怎麼跟它鬥...
貪是貧字頭 慾多化成愁 千江取瓢飲 知足自長流
glorialfy wrote:
昨天到一封掛號是綜所...(恕刪)


沒收到扣繳憑單並不代表你沒有這筆所得
漏報所得如果超過減免罰標準的話
就是要依所得稅法第110條來處罰
另外
被罰的錢叫罰鍰
罰金是法院在罰的
收入來源項目較分散的,建議還是申請自然人憑證下載所得明細吧!或是報稅前辛苦些走一趟去申請所得資料明細,才能避免這種情形,畢竟扣繳憑單上的地址也是當初您提供給所得機關的,實務上公司行號因成本問題也不太可能用掛號寄發扣繳憑單,公司端說聲確實有寄出到您指定的地址,您就百口莫辯了,而國稅局憑據的是公司端申報給他們的所得資料。

老美那兒也是一樣,申報的義務在個人,海外所得一旦被查到沒申報,那不是用我忘了或是沒收到所得憑證就能打發的.....
glorialfy wrote:
昨天到一封掛號是綜所...(恕刪)


請善用 自然人憑證 申報綜所稅
~~~以上所言 未經查證 千萬不可參考 否則後果自理~~~
....我也是有漏報(被撫養親屬有一些股票所得+利息沒告知) + 補稅 (補了4千多).......罰金應該是妳補稅不繳才會有罰金..!!

一月收到 , 二月底前繳掉補稅額就好..沒有所謂的罰金!

你應該是被 "弄" 了.....申訴吧!

哪有補稅通知+罰金一起來的....

根本就是承辦的公務人員自己疏失望了寄給你,然後叫你扛他疏忽的責任... 

難道現在是 "報稅當月漏報就會被罰款" 嗎...?
iceman_lin wrote:
請善用 自然人憑證 申報綜所稅 ...(恕刪)


我本來也以為網路報稅很困難,一直到去年去使用網路報稅,
因為第一次使用,所以多花了點時間,大概十分鐘才完成,
今年我預計5分鐘內就可以報完稅,
真的又快又不會錯.
sgconduty wrote:
我本來也以為網路報稅...(恕刪)


我也是使用網路報稅
但非使用自然人憑證
因為自然人憑證報稅系統無法支援vista電腦
所以我就使用自行輸入扣繳憑單的方式網路報稅

目前我有看了自己96年的收入
並沒有公司列舉的這兩筆(也就是國稅局認定的漏報的費用)
glorialfy wrote:
因為自然人憑證報稅系統無法支援vista電腦
所以我就使用自行輸入扣繳憑單的方式網路報稅

目前我有看了自己96年的收入
並沒有公司列舉的這兩筆(也就是國稅局認定的漏報的費用)
...(恕刪)

小弟去年便是用Vista下載所得明細申報的,可能是因為您讀卡機沒安裝好?以受雇律師、會計師來說,有時公司會將某接案的執行業務所得掛到該承辦律師、會計師名下,申報時卻忘了把該筆作掉造成該律師、會計師會接到個人補稅通知,這部分是公司該出面處理的,但也有可能是公司亂申報額外薪資費用以避稅,希望您公司不是如此....否則公司跟國稅局端就有得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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