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股市新手 ~ ~
前幾天參加股票抽簽
錢是1/3要扣款
但我完全忘了
在31號又買了些股票 1/4扣款
若1/3號錢被扣走的話
那1/4號帳戶裡的錢就不夠支付買股票的錢
聽說這樣會留下不好的記錄
而且31號買的股票還會被拿出來賣是嗎?
(請問當天我若買十張,錢大概還差一張的錢,他是只會賣一張還是十張都賣呢?)

抽簽的股票是1/4號才抽簽
我還來的及取消嗎?
網路上的是已無法取消了
不曉得跟營業員講還來的及取消嗎?

還是我在1/3號前先把錢領光
讓申請抽簽的股票沒錢扣(請問這樣會怎樣嗎??)
等1/4號一大早才存入
可這裡麻煩的是
不曉得他1/4號是何時扣款一大早銀行開門趕去來的及嗎?
還是1/3號晚上就用atm存入??

請各位大大救救我
1/2號前就先把錢轉出來 抽籤的錢通常1/3號早上就扣了

扣不到款喪失抽籤資格而已 沒什麼影響

4號才存會來不及 3號晚上就轉入比較保險
你是抽哪一支啊?

申購新股的處理費+認購款, 1月3日 週一 就讓它扣
(我的證券公司都是扣款日凌晨1~2點就給我扣款了)


款券交割收付作業時點:T+2 (交易日+兩天)
12月31日 週五買的股票
1月4日 週二 10點前交足股款
你1月3日 週一 把錢存到銀行或是轉帳過去都來得及呀


你去年12/31日買某支股票10張,證券商沒那個權力給你賣掉
差一張就是違約囉,錢1/4凌晨不夠扣,
應該1/4一大早證券商營業員會打電話找你,要你補足交割款吧
放心啦,這樣也是來得及啦。


抽新股部分,可能你的證券商也是1/3凌晨就扣款的話
如果你不想參加抽籤,1/2 24:00之前就要把錢領出來
證券商扣不到錢頂多就是喪失抽籤資格

不足部分、詳細實務要請業內補充囉
板上我所知道有詳子(富邦)、作手(群益)可以洽詢

嗯...股市新手...
警示訊號....要拉回了


延伸閱讀:

2009/02/02開始,股款交割截止時間提早至「T+2日上午10點前」


1.原文連結: http://0rz.tw/f655d 自由時報

2.內容:
2009年2月2日後 股款交割截止 提早至早上10點

〔記者李錦奇/台北報導〕行之有年的股市交割制度,即將有重大變革,新制將股款匯入截止時間,由原先的「T(買進股票日)+2日的下午三點半前」,大幅提早到「T+2日上午10點前」,如果逾時未能完成扣款,券商將申報違約交割,新制並確定將於農曆年後的2月2日實施。

由於投資人早已習慣現行交割制度,證券業界目前如臨大敵,非常擔心投資人可能因不習慣或疏忽,甚至遇到突發狀況,不小心誤了匯款扣款時辰,實施初期恐將引發違約交割糾紛;券商建議,明年起,投資人最好改變習慣,提前一天在T+1日完成股款入帳,比較保險,以免突發狀況造成違約交割,影響信用。

現行的股票交割制度是採T+2,也就是今天買賣股票的人,都是在後天才交錢或收錢;唯一的差別是,買股票的人,最晚可延到T+2日的下午3點30分,即銀行營業時間內完成匯款入帳即可,這一直都是股市多年以來實務運作的狀況。

但部分證券業界認為,以往惡意違約交割的歹徒,往往利用這項制度時差漏洞,一手賣出股票,另一手透過人頭戶買進承接,等T+2日一早把錢領走,人頭戶則棄之不顧,直到當天下午,券商才得知遭到違約交割,仍得墊款善後;券商為補這項漏洞,因此,與主管機關研議多年,確定修改股票交割制度為款券同步。

新制對賣方影響不大,一樣是賣出時先由券商確認帳戶有足夠的股票,成交後,T+2日一早股款撥入戶頭;但對於買方則是繳款截止時間,由現行T+2日下午3點 30分之前,大幅提早到當天早上10點前,如果超過11點錢還沒入帳,券商必須向證交所或櫃買中心申報客戶違約交割,比起現行的傍晚六點申報違約期限,一口氣提早了七個鐘頭。

金管會並且已敲定宣布,新制從明年農曆年後的2月2日交易日起實施,理由是符合國際組織的交割制度,並調整法規與實務作業一致。



謝謝兩位大大的解說
那我就2號先把錢領出來
3號晚上再存囉

to bolo01大大
我才剛進場 就說要拉回
也太殘忍了吧
cutemiyoun wrote:
我是股市新手 ~ ~...(恕刪)


別緊張,
和你的營業員聯絡一下吧
會有辦法解決的


話說,我還從來沒中過籤呢,
連幾萬張的都抽不到,何況最近的抽籤好像都是幾百張的,
機率應該不太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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