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個不知道蠢不蠢的問題.
小弟在結婚前的帳戶有約500萬的定期(購屋款)
去年12月底結婚了~~
現在想把老婆的名字放進帳戶裡變成聯名帳戶.
請問這樣帳戶裡面的錢會牽扯到贈予稅的嗎?
再來以後放錢進去會同樣有贈與稅的問題嗎? 如果超過每年法定贈予的金額
謝謝
不要這樣 wrote:
結了婚就沒題,相信我...(恕刪)
jhlien wrote:
你忘了夫妻財產共有制...(恕刪)
ryanpopo wrote:
夫妻財產不論採用哪種...(恕刪)
謝謝上面3位朋友的回應~~小弟還真不知道夫妻財產共有制這個法另~~我會認真去做功課的~~
不知道有沒有朋友知道同樣的事情在大陸的法律怎麼規定的,小弟在大陸也有個私人帳戶想要用聯名帳戶~~
原因是當個計程車司機都有可能會被打到死~~那天老婆問我會不會在大陸跟人有爭執,或捲入任何的紛爭~~害我自己也怕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這句話~~想說要讓她知道我個人有多少帳戶跟多少錢,萬一怎樣她也可以自己去取用~~
如果有人想問那她的帳戶呢? 她自己的帳戶跟錢她家人知道,我不想知道~~
謝謝~~
夫妻的聯名帳戶,任何一方都有權對帳戶做任何處置,不需另一方同意.
如以上網友所言, 在台灣的帳戶可以登錄兩個簽名,兩式憑一式, 基本上就100%賦與你的妻子控制帳戶的權力了.
但...切記,別後悔. 在香港曾有個保全員中了大家樂, 把錢存在與妻子的聯名帳戶, 去加拿大玩了十天後回來,錢被老婆領光了,打回原形. 這老人從初級法院一直告到終審法院,錢還是要不回一分. 後來回去當保全員,一小時領20港元,悔恨終身.
與其開聯名戶,不如花幾千元立遺囑再去法院公證, 一但你死亡,配偶會取得遺囑中表列帳戶控制權.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