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所得稅問題, 想請教, 如果爸媽沒有工作, 但還仍有繳交勞健保, 那我可以扶養嗎?

有關所得稅問題, 想請教, 如果爸媽沒有工作, 但還仍有繳交勞健保, 那我可以扶養嗎?
由於今天在申報所得稅時, 想扶養爸媽, 但在申報健保費時, 我看到我爸媽的單子, 是餐飲業工會, 所核發的收支憑據.
上面有寫投保薪資, 但我爸媽沒有在工作, 他們還是有定期繳納勞健保, 這樣子我可以申報扶養嗎?
還是不行呢? 因為他們的投保薪資每個月是25,200, 一年就有302,400.
會不會在我扶養之後, 然後申報他們的健保費後, 我會被要求補稅呢?
還是我可以扶養我爸媽, 但我不報他們的健保費?

我的例子給你參考:
我媽現在沒工作(因為工廠收掉去大陸了),但也有在工會辦勞保健保
因為我媽還沒到60歲但已經超過55歲了, 所以去跟里長申請了一張"無謀生能力"證明
因為我的報稅方式是列舉扣除,所以我也有報我媽的勞保(這是人身保險2.4萬),健保
最後交給國稅局的列舉資料,還要加上我媽的"無謀生能力"證明影本,勞保健保正本收據
(所以"無謀生能力"證明要收好,可以一直影印使用)

這樣就可以了,我已經報過兩次,沒問題
我家老大也有報扶養他母親, 也報過三次,也一直OK


====
哇咧
剛剛看新聞才知道,今年新規定"60歲以下無謀生能力者,由村里長提出的扶養證明將無效"
我要來研究要怎麼樣才能扶養我媽了
直系血親你就直接報扶養

不用管幾歲跟謀生能力

記得勞健保也要拿來扣稅

不需要什麼證明

我每年都這樣報

如果你老爸有三十萬的收入

那就當做沒這個人

你單報你媽的就好
好笑伯 wrote:
直系血親你就直接報扶...(恕刪)


直接報扶養+1

不需要什麼無謀生能力證明的, 這偶已經報好幾年了.
好笑伯 wrote:
如果你老爸有三十萬的收入

那就當做沒這個人
恕刪)


這個好笑....

有一年我報我媽媽為扶養人口
結果那年她的扣繳單不知為何沒寄來(因為去年離職但是今年還是要報稅)
我以為就沒扣繳單了~
結果卻得補稅
就再去稅捐處說要辦理放棄扶養

所以如果沒有扣繳憑單或其他證明收入的話
直系血親皆可報扶養喔~
我前四年幫所得稅扶養我爸媽, 我那時用列舉忘了可以用他們的健保.
但這次要用他們的健保, 看到"收據上有寫投保薪資", 但事實上, 他們還是沒有在工作, 只是自費繳交勞健保.
但會不會我報稅之後, 看到收據上有投保薪資, 反而不能扶養呢, 因為我母親投保薪資一個月是25,200, 一年有三十萬.
我父親一個月投保薪資是30,000, 一年有三十六萬. 一樣事實沒有工作, 但還是有自費繳交勞健保.

這樣我還能在採用列舉扣除額時, 申報他們的健保嗎? 會不會國稅局看到收據上有投保薪資, 造成我不能扶養我父母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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