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一個月15000的薪資,一個月30天,那5一天薪資500好了,假日加班,根據勞基法第39條的解釋,假日加班一天,我應該拿到多少加班費?目前公司的說法是假日工作是2倍薪資,但是有一天含在薪資裏面,所以我假日加班,也只能拿到一天的薪資也就是500而已;這有符合勞基法的規範嗎?記得以前在別的公司待是假日可以領到1000的薪資。
如果你們公司有講明加班費是假日*2,那你公司就少給你了因為包月加班費的算法是不包含原本的薪資假日你原本就是休息,公司要你來上班,除了原有的薪資外,還要多給你兩倍的薪資才對,如果你的薪資是500/日,他又只給你500,就等於只給你1倍的加班費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平時加班,假設是1.33倍/hr的加班費,那你領的薪水就已經是500+500/8*1.33=583元了所以假日加班應該是500+500/8*2*8=1500直接*2的是領日薪的人用的,例如假日來上班,領的日薪是平時的兩倍,如果你們公司說有含原來的那你們公司就不是包月的月薪制了
第三十九條(假日工資及加班工資)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這根本是文字遊戲.........一個月月薪一萬五的情況下就是每天日薪500也就是說就算假日你休息沒上班也有500可是你去加班的話老闆只要給你500當日工資就加倍了呀勞基法上面並不是寫說加班費加倍喔而是工資加倍所以根本是文字遊戲
sunagin wrote:這根本是文字遊戲...(恕刪) 真的是文字遊戲給你500也符合勞基法的規範因為我在上一個公司,也是遇到同樣問題人事主管說,假日沒上班有給薪水假日來加班多給一倍所以等於給二倍的薪水假日加班二倍後來大家不想加班因為比平日加班還少『1.33』最後改成1.5倍,大家才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