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一個月15000的薪資,一個月30天,那5一天薪資500好了,假日加班,根據勞基法第39條的解釋,假日加班一天,我應該拿到多少加班費?

目前公司的說法是假日工作是2倍薪資,但是有一天含在薪資裏面,所以我假日加班,也只能拿到一天的薪資也就是500而已;這有符合勞基法的規範嗎?記得以前在別的公司待是假日可以領到1000的薪資。
因該是符合勞基法的規範
請到這邊看看~
http://www.360d.com.tw/phpBB/viewthread.php?tid=266
如果你們公司有講明加班費是假日*2,那你公司就少給你了

因為包月加班費的算法是不包含原本的薪資

假日你原本就是休息,公司要你來上班,除了原有的薪資外,還要多給你兩倍的薪資才對,

如果你的薪資是500/日,他又只給你500,就等於只給你1倍的加班費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平時加班,假設是1.33倍/hr的加班費,那你領的薪水就已經是500+500/8*1.33=583元了

所以假日加班應該是500+500/8*2*8=1500




直接*2的是領日薪的人用的,

例如假日來上班,領的日薪是平時的兩倍,



如果你們公司說有含原來的
那你們公司就不是包月的月薪制了

wandervogetw wrote:
假設我一個月1500...(恕刪)
我是認為~~~應該是你原本的薪資 再給你一倍才對,因為你假日原本就是沒上班,公司還是給你薪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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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680507 wrote:
我是認為~~~應該是...(恕刪)


應該是再給兩倍喔~~~
第三十九條(假日工資及加班工資)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這根本是文字遊戲.........
一個月月薪一萬五的情況下就是每天日薪500
也就是說就算假日你休息沒上班也有500
可是你去加班的話老闆只要給你500
當日工資就加倍了呀
勞基法上面並不是寫說加班費加倍喔
而是工資加倍

所以根本是文字遊戲
sunagin wrote:
第三十九條(假日工資...(恕刪)



是呀!所以如果一個月30天,假日加班一天,合計就是領31天薪水,是不是這麼簡單!
勞基法看似保障勞方
但仔細研讀會發現
他其實默默的在保障資方
sunagin wrote:
這根本是文字遊戲...(恕刪)



真的是文字遊戲
給你500也符合勞基法的規範
因為我在上一個公司,也是遇到同樣問題
人事主管說,假日沒上班有給薪水
假日來加班多給一倍
所以等於給二倍的薪水
假日加班二倍
後來大家不想加班
因為比平日加班還少『1.33』
最後改成1.5倍,大家才加班
先顧巴豆 在顧佛祖
chiukai wrote:
真的是文字遊戲給你5...(恕刪)


沒錯,假日加班還真不如平時加班,以後假日就是放大假的日子,一律謝絕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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