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女友是幾等親 可以結婚嗎 重貼圖

依民法第983條規定,與下列親屬不得結婚 (98.04.15)依民法第983條規定,與下列親屬不得結婚 (98.04.15)
依民法第983條規定,與下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嚇我一跳的說

列法條拜託寫個日期吧......
只讀過法緒,沒上過民法的說
年齡不是重點吧

我3X 我有一個叔叔 現在才6歲...= =

不過娶阿姨 並不會奇怪 現代人百無禁忌 都很開放了

為什麼叫阿姨 是因為現代人

多數人 媽媽那邊的親戚 都叫阿姨居多 不然就是跟媽媽叫

沒有規定一定要叫什麼
依法可以結,優生學管他的,都已隔這麼多代
況且上面這幾代會不會有非親生而是過繼來的?這樣更沒優生問題
衝吧!很多人連阿公的墳在哪都不知到,何況你們的族系頭是阿祖的阿爸了

媽媽那邊稱謂都是舅、姨的,當不成楊過,當黃飛鴻也不錯。
七等親啦,別算錯,可以結婚,不過我們家族有類似的,小孩會有問題(優生學),不是每一個但就有,但是生小孩原本就是有一定的風險,誰不想小孩健健康康,當然人生自己的自己決定不要發生問題逃避就好。

老實憨厚 wrote:
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及旁系姻親之輩分不相同者。但旁系血親在八親等之外,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之外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血親之輩分相同,而在八親等以內者。但六親等及八親等之表兄弟姊妹,不在此限。

你們屬於第2項
因此不能結婚
快分手吧
另外問一下女生幾歲?


哇~樓主要哭哭了

非常相愛應該有肌膚之親了

要考慮投入SOD系列嗎?

以上是亂入的

其實先考慮有沒有近親遺傳的問題,接下來就是雙方長輩介不介意

真是造化弄人~唉
巧愛你唷 wrote:


我跟我女友很相愛
但是跟我外婆都住東湖 在送我女友回家的時候
我就說要不要去我外婆家看看
結果我女友就怪怪的 尷尬的看著我說 我們可能是親戚


...(恕刪)
你們還沒有全壘打吧?
老實憨厚 wrote:
我後來才看到XXX那...(恕刪)


你的法條是哪查的,怎麼不一樣?旁系八親等?與上面許多人及我所查法條認知不同

媽媽那邊親戚哪有稱為姑的,姑是父系這邊的,亂講。

民法983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大法官解釋(5) 最高法院民事判例(2) 行政函釋(22)

這樣子看比較快~

看來是七等

很安全, 不過樓主你文筆也寫清楚一點

不然一堆人會誤會...





9527林大尾 wrote:
你們還沒有全壘打吧?...(恕刪)


本文重點~~~~~~~~~~~~~~~~~~~
旁系血親7等,在六等親以外;是可以結。
但這是按造白紙黑字的民法,任何法律條文都是最低做人標準。

雖然於法有據可以結,但比法律條文更高的道德標準.....你們能接受嗎?
辦結婚喜宴時,男女雙方家長,長輩互叫對方:叔叔好久不見! 嬸嬸你腰子屋卡喝摸?....

可預期這場喜宴會很......精彩! 拜託! 到時一定要發帖子炸我。我保證我包大包的,但不能趕我走!


chihung1105 wrote:
你的法條是哪查的,怎...(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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