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家父因病過世,而當時我與前女友認識約已12年
所以家母希望我能在百日內結婚,我那前女友也同意
不料,她卻趁我家中治喪時,頻和她剛認識不久的男生聯繫(她的朋友看不下去跟我打小報告)
我和她詳談後,她僅以普通朋友帶過,並說對方又醜又老,不會喜歡他的
不料,她沉寂不到一個月,隨即又和他前往墾丁單獨渡假3天2夜
也是讓我發現汽車旅館的收據,她還說謊這兩天都是住他朋友家
於是,我僅問她,他朋友家是開汽車旅館的嗎?這下她才無言
並哭著保證不會再與其聯繫
原我是選擇原諒,但事後發現我錯了,幸好在結婚前某天,到她家中座座
剛好他來電她家找她被我接到,我很乾脆的轉給她,只隱約聽到現在不方便說話,等等再說等言,即掛斷電話
接者,我笑笑的請她給我個說明,她說不出,於是我就轉頭離開,換掉電話,再也不願當個白痴了
雖然我的狀況你(可能)不會遇到
但就算今日你能選擇原諒,但你多年後能保證不會想起嗎?你能保證日後她不會也趁你出差或上班時,和他藕斷絲連嗎?當然,只要他不死,就不能否認這種可能性
說句更難聽的,當你日後看到愛情動作片時,不會聯想到你老婆也曾背叛你,與他人做相同的運動嗎?
請聽快40歲的歐機尚衷心的看法
她在與你的婚宴上想的是這位(種)監,婚後和你做的時候也是
所以,要這種婚姻幹嘛?與其日後讓自己提心吊膽,充滿懷疑,倒不如換個女人較好,另外,也不必幫她留情面,若你要離婚而不說不實情,到最後,所有的人都只會以為是你的錯,你又何必再背上這條罪名
真的很沉痛...

我想...
只能給你個建議...
把證據留下來...
(汽車旅館的發票..當天汽車旅館車輛進出的錄影帶...還有其他你可以發現的日常東西)
然後去告那個總監...通姦~~~
通姦乃告訴乃論...
千萬不要拖過半年...要不然就無效...
證據也會慢慢消失不見..
別忘記向那個總監...求償幾百萬...
給他一點教訓...


(千萬別姑息!!!!天曉得是不是還有其他一樣別人的老婆被他這樣OOXX....)
總之...讓他好看!!!!
我難過...也不讓你好過...而且要比我更慘!!!!!!


另外...
也請樓主往好處想...
好險你們沒有小孩....一切都很單純...
等到有小孩....
那就真的很麻煩!!!!
祝福你~~~
我自己很感同身受,
說實在的,我真的要建議樓主要好好思考一下,
長輩的說法都是會“勸合不勸離”,
但重點都是在於您自己的思考和調適能力,
省思一下您若是願意繼續下去,選擇原諒,
那這一個陰影真的能從你的心底完全的抹去嗎?(

若是沒有辦法,那是不是為未來的路種下一個無法預測的未知數,
選擇原諒,可想而知的是一定會有一個小孩,那位小孩子是無辜的,
請樓主要好好想想!
至於我相信樓主跟那位一時想不開的女性一定會有很深厚的感情,
真的要作到這麼絕情(提告)嗎?
我想樓主的心裡是很掙扎的吧?
雖然很多人說“愛的反面就是恨”,
但何必呢?因為這樣傷了對方,同時間也再一次傷了自己!
以上都是小弟自己心裡的想法,謹供參考!
落入錶的深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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